江苏强盛汽配制造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贾恒宏
913212826907762192
1080万元人民币
-
靖江经济开发区城北园区富前路52号
纳税信用等级A级7项;荣誉奖项2项;管理体系认证1项。展开
  • 业务往来

    业务往来

    客户 0

    供应商 1

  • 良好行为

    良好行为

    荣誉 2

    工法 0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2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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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违反建设法律规定
其他
94428.3
--
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1-19
靖建罚字〔2016〕5号
2
违反建设法律规定
其他
94428.3
--
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1-19
靖建罚字〔2017〕5号

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8)苏1282民初2496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江苏强盛汽配制造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公司
234726.26
原告L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医疗费41,728.9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960元、营养费1200元、护理费7290元、误工费12,600元、残疾赔偿金47,984.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交通费600元,合计117,363.13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公司赔偿原告113,364.13元,返还被告江苏强盛汽配制造有限公司3999元,均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87元、鉴定费5314元,合计6001元,由被告江苏强盛汽配制造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交纳,被告负担的部分已从被告保险公司返还款中扣减给原告,被告江苏强盛汽配制造有限公司无需另行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18-08-28
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8)苏1282民初873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Z某某,靖江市强盛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公司
55200
准许原告L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180元,减半收取计59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更多
2018-03-26

开庭公告 1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其他
(2018)苏1282民初5379号
被告
原告:
G某某
被告:
Z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公司,江苏强盛汽配制造有限公司
靖江市人民法院
2018-09-25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