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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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反洗钱法,违规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 | 行政处罚内容:警告,并处罚款309.11万元 | 3091100 | 央行长春中心支行 | 2023-07-04 | 长银罚决字202317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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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20182202206270399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490.45㎡ | 2022-06-27 | 2099-12-31 | 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榆树食许准字(2022)第22018222000966号 |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准予通知书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1-12-30 | 2026-12-29 |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220182202206270699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525.14㎡ | 2022-06-27 | 2099-12-31 | 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220182202206270799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439.91㎡ | 2022-06-27 | 2099-12-31 | 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220182202206270899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480.48㎡ | 2022-06-27 | 2099-12-31 | 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6 | 榆公许020 | 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 | 符合《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2021) | 2022-12-16 | 2099-12-31 | 榆树市公安局 | |
7 | 220182202206270499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506.01㎡ | 2022-06-27 | 2099-12-31 | 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8 | 220182202206271199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491.83㎡ | 2022-06-27 | 2099-12-31 | 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220182202206270199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510㎡ | 2022-06-27 | 2099-12-31 | 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0 | 220182202206270299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870㎡ | 2022-06-27 | 2099-12-31 | 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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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吉0182执709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4-03-18 |
2 | -- | (2023)吉0202民初6545号 | 原告 | 原告: 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吉林龙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美慧商贸有限公司,张某,王某某 | 278200152.46 | 一、被告吉林龙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3000万元,并支付借款期内利息3066495.39元,期内复利40691.72元,违约金19.5万元及逾期罚息、逾期复利、罚息复利(以借款本金13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03%上浮50%计算逾期罚息;以借款期内利息3066495.3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03%计算逾期复利;以上一结息周期欠付的逾期罚息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03%上浮50%计算罚息复利,以上均自2020年10月20日起计算至款付清时止);
二、被告吉林龙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6000万元,并支付借款期内利息3186933.15元,期内复利84503.40元,违约金9万元及逾期罚息、逾期复利、罚息复利(以借款本金6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03%上浮50%计算逾期罚息;以借款期内利息3186933.1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03%计算逾期复利;以上一结息周期欠付的逾期罚息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03%上浮50%计算罚息复利,以上均自2020年10月20日起计算至款付清时止);
三、被告吉林龙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8000万元,并支付截至2022年1月21日的复利1416528.80元,违约金12万元及逾期罚息、罚息复利(以借款本金8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03%上浮50%计算逾期罚息;以上一结息周期欠付的逾期罚息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03%上浮50%计算罚息复利,以上均自2022年1月21日起计算至款付清时止);
四、如被告吉林龙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上述第一、二、三项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告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被告长春市美慧商贸有限公司抵押的坐落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东路5号院4号楼,产权证号京(2016)开发区不动产权第XXXX号房屋以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五、被告张某、王某某对上述第一、二、三项确定的金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被告张某、王某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吉林龙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46545元,由被告吉林龙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美慧商贸有限公司、张某、王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本判决书生效后,负有义务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全部义务。执行案件立案后,本条内容即为执行通知,被执行人应当如实申报财产。对自动履行义务的,依当事人申请出具履行证明或推送纳入社会信用服务平台给予正向激励。对逾期未履行或拒绝履行义务的,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享有权利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并积极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更多 | 2023-12-20 |
3 | -- | (2023)吉0182民初5178号 | 其他 | - | 200000 | 被告L某某与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共同偿还原告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6月26日起,按合同约定的计息方式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已还利息予以扣除)。案件受理费2188.00元,由被告L某某与被告Z某某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生效后,负有义务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全部义务。执行案件立案后,本条内容即为执行通知,被执行人应当如实申报财产。对自动履行义务的,依当事人申请出具履行证明或推送纳入社会信用服务平台给予正向激励。对逾期未履行或拒绝履行义务的,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享有权利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并积极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更多 | 2023-08-04 |
4 | -- | (2023)吉0182执1348号 | 其他 | - | -- |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给付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之规定,本案已经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更多 | 2023-07-30 |
5 | -- | (2023)吉0182执1347号 | 其他 | - | -- |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给付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之规定,本案已经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更多 | 2023-07-30 |
6 | -- | (2023)吉0182民初4509号 | 原告 | 原告: 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榆树市宏发修理厂,张恩宽,X某某 | -- | 准许原告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案件受理费11497.00元由原告承担。 ...更多 | 2023-07-28 |
7 | -- | (2023)吉0182民初4466号 | 原告 | 原告: 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 | 准许原告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案件受理费275.00元由原告承担。 ...更多 | 2023-07-27 |
8 | -- | (2023)吉0182民初4453号 | 原告 | 原告: 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 | 准许原告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案件受理费188.00元由原告承担。 ...更多 | 2023-07-27 |
9 | -- | (2023)吉0182民初4459号 | 原告 | 原告: 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 | 准许原告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案件受理费63.00元由原告承担。 ...更多 | 2023-07-27 |
10 | -- | (2023)吉0182民初4456号 | 原告 | 原告: 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 | 准许原告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案件受理费275.00元由原告承担。 ...更多 | 2023-07-2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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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H某某、M某某 | 榆树市人民法院 | 2024-04-30 | |
2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吉林市万乐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骏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W某某、L某某 |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15 | |
3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L某某 | 榆树市人民法院 | 2023-03-26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W某某、L某某、吉林市骏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林市万乐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2-09 | |
5 | 裁判文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L某某 | 榆树市人民法院 | 2021-01-07 | |
6 | 裁判文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J某某 | 榆树市人民法院 | 2020-10-23 | |
7 | 执行文书、拍卖 | 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 Q某某、J某某 | 榆树市人民法院 | 2020-09-30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L某某 | 榆树市人民法院 | 2020-08-18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借款合同纠纷 | J某某 | 榆树市人民法院 | 2020-06-14 | |
10 | 执行文书、拍卖 | -- | L某某 |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 2019-05-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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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吉民终210号 | 被上诉人 | -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4-06-12 | |
2 | -- | (2024)吉民终210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4-06-12 | |
3 | -- | (2024)吉0182民初2798号 | 原告 | 原告: 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榆树市人民法院 | 2024-05-30 | |
4 | -- | (2024)吉0182民初2798号 | 原告 | 原告: 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榆树市人民法院 | 2024-05-30 | |
5 | -- | (2024)吉0182民初2850号 | 原告 | 原告: 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M某某 | 榆树市人民法院 | 2024-05-27 | |
6 | -- | (2024)吉0182民初2850号 | 原告 | 原告: 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M某某 | 榆树市人民法院 | 2024-05-27 | |
7 | -- | (2024)吉0182民初3147号 | 原告 | 原告: 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D某某 | 榆树市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8 | -- | (2024)吉0182民初3006号 | 原告 | 原告: 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榆树市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9 | -- | (2024)吉0182民初2976号 | 原告 | 原告: 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P某某 | 榆树市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10 | -- | (2024)吉0182民初2993号 | 原告 | 原告: 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榆树市人民法院 | 2024-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