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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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快递服务标准 | 罚款 | -- | 榆林市邮政管理局 | 2020-11-27 | 榆邮处〔2020〕9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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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6108006949457539 | 经营主体营业执照 | 一般项目: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办公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家用电器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邮件寄递服务;快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更多 | 2009-11-25 | 2099-12-31 |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省市监行业代码变更2022-03-04 | 省市监行业代码变更 | 8090:其他居民服务业 | 2022-03-04 | 2099-12-31 |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省市监邮政编码变更2016-07-19 | 省市监邮政编码变更 | 新邮政编码:719000 | 2016-07-19 | 2099-12-31 |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省市监住所变更2016/09/13 | 省市监住所变更 |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能源路榆林市九旭快递物流园区4号库 | 2016-09-13 | 2099-12-31 |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省市监经营期限(营业期限)变更2019-11-21 | 省市监经营期限(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至: | 2019-11-21 | 2099-12-31 |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省市监执照副本数变更2016/07/19 | 省市监执照副本数变更 | 1 | 2016-07-19 | 2099-12-31 |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空 | 公司登记 | 寄递业务(信件和其它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09-11-25 | 2099-12-31 | 榆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8 | J8060002049901 |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 变更 | 2018-01-25 | 2099-12-31 | 中国人民银行榆林市中心支行 | |
9 | 省市监法定代表人变更2022-01-11 | 省市监法定代表人变更 | 赵海燕 | 2022-01-11 | 2099-12-31 |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省市监邮政编码变更2016/07/19 | 省市监邮政编码变更 | 新邮政编码:719000 | 2016-07-19 | 2099-12-31 |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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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陕0802民初798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榆林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榆林驰捷达物流有限公司 | 8573.28 |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由被告榆林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向原告L某某返还7996.28元;
二、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由被告榆林驰捷达物流有限公司向原告L某某返还577元;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榆林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9-30 |
2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7)陕0802民初6452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Z某某,榆林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 | 原文中“2012年9月”有2处笔误,补正为“2013年1月” | 2019-02-12 |
3 | 合同纠纷 | (2018)陕0802民初535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榆林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新建路营业部,榆林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 2018-07-13 |
4 | 合同纠纷 | (2018)陕0802民初535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榆林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新建路营业部,榆林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 2018-07-04 |
5 | 合同纠纷 | (2012)榆中法民三终字第00017号 | 上诉人 | - | 1427 | 一、维持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2011)榆民二初字第616号民事判决的第二项和诉讼费负担的判决;二、变更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2011)榆民二初字第61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由上诉人榆林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被上诉人Y某某快件物品损失费人民币142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榆林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负担20元,由被上诉人Y某某负担3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2-04-06 |
6 | 其他 | (2012)榆中法民三终字第00017号 | 上诉人 | - | 1427 | 一、维持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2011)榆民二初字第616号民事判决的第二项和诉讼费负担的判决;
二、变更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2011)榆民二初字第61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由上诉人榆林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被上诉人Y某某快件物品损失费人民币142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榆林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负担20元,由被上诉人Y某某负担3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2-04-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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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股权转让纠纷 | (2019)陕08民终1427号 | 原告 | 原告: Z某某,榆林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Z某某 被告: M某某 |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