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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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9月通过微信联系合肥华标质量认证咨询有限公司的杨*(微信名:华标认证咨询,微信号:hb18155125918),向其购买了三份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际版,分别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190012021092001Q);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450012021092003S);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240012021092002S),颁证机构均为:长城国际标准检测认证中心。没有认证机构依照认证规范相关要求对当事人公司管理体系进行现场审核审查等认证程序。当事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杨*证书购买费用共计5000元。 \n 通过搜索查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证行政监管系统,未查询到上述三份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上述证书颁证机构“长城国际标准检测认证中心”任何相关信息;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查询到上述证书颁证机构“长城国际标准检测认证中心”任何相关信息。当事人办理的上述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无效证书。 ...更多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0元; | 30000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10-09 | 京市监处罚〔2023〕438号 | |
2 | 涉嫌违反法律法规 | 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0元 | 30000 |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 2023-10-09 | 京市监处罚20234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