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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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执行人 | -- | -- |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 | 2021-02-05 | -- |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偿还61300 | -- | 肥乡县人民法院 | 2021-02-05 | 〔2016〕冀0428民初1161号 | |
3 | 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 处罚500元 | 500 | 肥乡区国家税务局 | 2017-11-23 | 邯肥乡国税城区分局罚〔2017〕82号 | |
4 | 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 空 | -- | 肥乡区国家税务局 | 2017-11-23 | -- | |
5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永康市人民法院 | 2016-03-23 | 〔2016〕浙0784执1145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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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00000 | (2024)冀0407执恢250号 | 肥乡县人民法院 | 2024-04-19 |
2 | 3286800 | (2020)冀0404执503号 |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 2020-10-10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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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冀0404执503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20)冀0404执494号执行一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邯郸市肥乡区振兴汽贸有限公司、M某某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Z某某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2-25 |
2 | 合同纠纷 | (2019)冀0407执565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的义务。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人执行可以随时请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3-31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冀0402民初4022号 | 被告 | 原告: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邯郸市肥乡区振兴汽贸有限公司,孟志国 | -- | 准许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撤诉 | 2019-12-17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冀0404民初109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邯郸市肥乡区振兴汽贸有限公司,孟志国,邯郸市肥乡区东风商贸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孟振堂 | 3250000 | 一、被告M某某、邯郸市肥乡区振兴汽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Z某某借款本金3250000元及逾期利息(按本金3250000元,自2014年10月21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年息24%计算。扣除已给付逾期利息40万元)。
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800元,由被告M某某、邯郸市肥乡区振兴汽贸有限公司负担36800元,原告Z某某负担1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0-12 |
5 | 合同纠纷 | (2019)冀04执监63号 | 被执行人 | - | --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0403民初379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一案,指令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执行。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在收到本案有关案卷材料后,通知有关当事人。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9-29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冀04民申206号 | 被告 | - | -- | 驳回申请人H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9-07-18 |
7 | 其他 | (2019)冀0407民初72号 | 原告 | 原告: 邯郸市肥乡区振兴汽贸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200000 |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告承担 ...更多 | 2019-04-18 |
8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冀0403民初379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孟某某,H某某,邯郸市肥乡区振兴汽贸有限公司,肥乡县信达担保有限公司 | 4000000 | 一、被告H某某、M某某、邯郸市肥乡区振兴汽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W某某借款本金四百万元及自2018年10月9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年息6%计算);
二、驳回原告W某某其他诉求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800元,减半收取19400元,由被告H某某、M某某、邯郸市肥乡区振兴汽贸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13 |
9 | 其他 | (2017)冀0402民初188号 | 被告 | 原告: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肥乡县振兴汽贸有限公司,孟志国,H某某 | -- | 驳回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6-01 |
10 | 合同纠纷 | (2016)冀0421民初2184号 | 被告 | 原告: 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肥乡县振兴汽贸有限公司,河北友腾专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韩小燕,M某某,H某某,M某某,Z某某,孟振堂 | 35158814.6 | 一、被告肥乡县振兴汽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700万元,以及截止2016年9月30日的利息1158814.6元。并按2014年3月27日和工商行邯郸城东支行签订的《网贷通循环贷款合同》约定的利息,以欠款1700万元本金为基数,向原告支付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利息。
二、原告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告河北友腾专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坐落在肥乡区建设街西段北侧的肥房权证2013字第××、00××45、00××46、00××47、00××48号房产和肥国用(2013)第001050号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H某某、M某某、H某某、M某某、Z某某、M某某对第一项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0753元,由被告肥乡县振兴汽贸有限公司、河北友腾专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H某某、M某某、H某某、M某某、Z某某、M某某共同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5-0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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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行文书、拍卖 | 民事判决书 | 邯郸市肥乡区振兴汽贸有限公司、M某某 |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 2020-11-05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邯郸市肥乡区振兴汽贸有限公司、M某某 |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 2019-05-07 | |
3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肥乡县振兴汽贸有限公司、河北友腾专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H某某、M某某、H某某、M某某、Z某某、M某某 | 邯郸县人民法院 | 2017-06-04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肥乡县振兴汽贸有限公司、河北友腾专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H某某、M某某、H某某、M某某、Z某某、M某某 | 邯郸县人民法院 | 2017-01-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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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19)冀0404民初109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M某某,邯郸市肥乡区振兴汽贸有限公司,M某某,邯郸市肥乡区东风商贸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 2019-08-08 | |
2 | 执行异议之诉 | -- | 原告 | 原告: 邯郸市肥乡区振兴汽贸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 | 2019-04-18 | |
3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8)冀0403民初379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H某某,M某某,M某某,肥乡县振兴汽贸有限公司,肥乡县信达担保有限公司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2018-12-05 | |
4 | 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被告: H某某,肥乡县振兴汽贸有限公司,M某某,H某某 |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 | 2017-06-21 | |
5 | 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肥乡县振兴汽贸有限公司,M某某,H某某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2017-04-18 | |
6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肥乡县振兴汽贸有限公司,河北友腾专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H某某,M某某,H某某,M某某,Z某某,M某某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7-04-13 | |
7 | -- | (2015)鄂武经开民初字第02307号 | 被告 | 原告: 东风轻型商用车营销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友腾专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肥乡县振兴汽贸有限公司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6-06-01 | |
8 | -- | (2015)鄂武经开民初字第02307号 | 被告 | 原告: 东风轻型商用车营销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友腾专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肥乡县振兴汽贸有限公司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6-02-23 | |
9 | -- | (2015)金永商初字第00373号 | 被告 | 原告: 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肥乡县振兴汽贸有限公司 | 永康市人民法院 | 2015-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