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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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1.没收违法所得8.89元 罚款5500元 | 5500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7-28 | 郑市监处罚〔2022〕108号 | |
2 | 2021年12月29日,郑州市郑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的河南农业大学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水泵房设施瘫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更多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5000 | 郑州市郑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2022-02-24 | 郑东(消)行罚决字〔2022〕002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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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许环建审﹝2022﹞43号 | 河南农业大学 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项目 | 河南农业大学 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项目环境报告书的批复 | 2022-08-05 | 2099-12-31 |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 |
2 | 原文物备﹝2024﹞016号 | 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结果处理书 | 河南农业大学国家“2011计划”现代农业科技研究实验基地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结果处理书 | 2024-05-10 | 2099-12-31 | 原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3 | 金水行许取水决字﹝2021﹞第283号 | 金水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取水许可 | 2021-12-14 | 2026-12-13 | 金水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
4 | 2016418441235 | -- | 河南农业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 -- | -- | 0 | |
5 | JY34110230049372 | 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预包装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 | 2022-04-18 | 2027-04-17 | 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豫发改社会〔2015〕543号 | -- | 你校《关于报送河南农业大学新校区建设二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校政基〔2015〕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通知如下:n一、根据我委关于河南农业大学新校区总体规划设计的批复,为完善新校区办学功能,同意你校建设新校区二期工程。n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郑州市郑东新区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内。n三、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结合你校实际,同意你校新校区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286348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32863平方米),其中:图书馆45747平方米(含地下室2662平方米),基础教学实验中心49258平方米(含地下室1156平方米),农业科技中心43970平方米(含地下室8970平方米),研究生教育楼17001平方米(含地下室3704平方米),礼堂18567平方米(含地下室3589平方米),体育训练馆14880平方米(含地下室4708平方米),第二食堂8570平方米(含地下室2130平方米),学生宿舍57395平方米(含地下室5944平方米),后勤综合服务楼23000平方米,浴室4500平方米,其他后勤服务设施346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基础设施。n四、项目总投资估算126155万元。n五、同意在总体规划范围内增加一期工程建筑面积5567平方米,其中文科院系组团扩建4547平方米,第一食堂扩建1020平方米。n六、招标方案:同意由你校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省指定媒体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n七、核准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河南农业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延期的意见》(豫国土资函〔2014〕432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09〕郑东规址字第0003号);《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农业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的批复》(郑环审〔2010〕41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农业大学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豫发改环资〔2015〕36号)。n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核准机关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n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 ...更多 | -- | --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7 | 教研〔2016〕303号 | -- | 同意新增国际经济与贸易为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 | -- | -- | 0 | |
8 | 建字第411000202100023号 | 河南农业大学许昌校区二期 | 建筑面积54462.36平方米 | 2021-11-03 | 2099-12-31 | 河南省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9 | 教研〔2016〕301号 | -- | 同意新增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 -- | -- | 0 | |
10 | 410725202100009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省道506(原229)西侧,新一干七支渠北侧 | 2021-05-25 | 2024-05-25 | 原阳县自然资源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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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豫0804民初812号 | 第三人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焦作市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前蒋村村民委员会 | -- | 一、被告焦作市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前蒋村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损失共计8580元。
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7.95元,由被告焦作市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前蒋村村民委员会负担98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69.9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9-28 |
2 | -- | (2023)豫0804民初814号 | 第三人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焦作市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前蒋村村民委员会 | -- | 一、被告焦作市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前蒋村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损失共计7920元。
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0元,由被告焦作市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前蒋村村民委员会负担82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5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9-28 |
3 | -- | (2023)豫0804民初813号 | 第三人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焦作市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前蒋村村民委员会 | -- | 一、被告焦作市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前蒋村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损失共计5467元(原告2021年—2023年的损失共计16401元,扣除已打入原告账户的10934元,原告的损失仍有5467元)。
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3.63元,由被告焦作市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前蒋村村民委员会负担98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405.6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9-28 |
4 | 合同纠纷 | (2021)豫01民再432号 | 被告 | - | 510645 | 一、撤销本院(2020)豫01民终11722号民事判决及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豫0191民初1217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驳回河南精工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维持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豫0191民初121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即“河南精工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郑州市正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费93465元;河南精工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郑州市正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罚款17180元;驳回郑州市正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正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河南精工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保证金4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400000元为基数,自2012年4月2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四、驳回河南精工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8894元,由河南精工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负担16469元,由郑州市正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425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4571元,由河南精工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负担1256元,郑州市正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331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3548元,由河南精工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负担31774元,由郑州市正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177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1-03 |
5 | 合同纠纷 | (2021)豫民申3286号 | 被告 | - | -- | 一、指令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更多 | 2021-08-09 |
6 | 其他 | (2021)豫0191民初7961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明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W某某,河南农业大学 | 2320772.28 | 一、被告W某某、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明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160386.14元,并以1160386.14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2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河南明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674元,减半收取8337元,由原告河南明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004元,由被告W某某、W某某负担733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七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更多 | 2021-05-26 |
7 | 其他 | (2021)豫0191民初9215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坤宏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农业大学 | -- | 本案按原告河南坤宏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3-30 |
8 | 劳动争议 | (2021)豫01民终1414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G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1-29 |
9 | 劳动争议 | (2020)豫0105民初27035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河南农业大学 | -- | 驳回原告G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更多 | 2020-12-28 |
10 | 合同纠纷 | (2020)豫01民终11722号 | 被告 | - | 882114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3548元,由河南精工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负担35726元,由郑州市正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782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9-2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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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Z某某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2016-10-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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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上诉人 | -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3 | |
2 | --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河南农业大学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1-24 | |
3 | --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河南农业大学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1-17 | |
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河南坤宏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农业大学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0-25 | |
5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河南坤宏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农业大学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0-20 | |
6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豫0191民初16297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河南农业大学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8-02 | |
7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3)豫01民终3483号 | 上诉人 | -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3-16 | |
8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3)豫01民终3483号 | 上诉人 | -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3-07 | |
9 | 劳动争议 | -- | 其他 | -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2-07 | |
10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2)豫0191民初24082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农业大学 被告: 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