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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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鲁0613民初291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山东华都置业有限公司,祥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W某某撤诉处理。 | 2022-12-28 |
2 | 合同纠纷 | (2022)鲁0613民初291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W某某 被告: 山东华都置业有限公司,祥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Z某某、W某某撤诉处理。 | 2022-12-28 |
3 | 合同纠纷 | (2017)鲁0613民初1078号 | 被告 | 原告: 烟台华盛工业有限公司 被告: 祥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烟台华盛工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969元,由原告烟台华盛工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07-20 |
4 | 合同纠纷 | (2017)鲁0613民初1079号 | 被告 | 原告: 烟台华盛工业有限公司 被告: 祥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烟台华盛工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802元,由原告烟台华盛工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07-20 |
5 | 合同纠纷 | (2017)鲁0613民初1080号 | 被告 | 原告: 烟台华盛工业有限公司 被告: 祥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烟台华盛工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045元,由原告烟台华盛工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07-20 |
6 | 合同纠纷 | (2017)鲁0613民初72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被告: H某某,Y某某,C某某,C某某,祥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374419.82 | 一、被告H某某、Y某某、C某某、C某某在各自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借款本金352176.24元,支付利息6400.58元(计算至2017年1月3日),合计358576.82元;支付自2017年1月4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358576.82元中未履行部分为基数,按《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并承担律师费15843元。
二、被告祥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上述第一项款项,被告H某某、Y某某、C某某、C某某、祥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四、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H某某、Y某某、C某某、C某某、祥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58元,由被告H某某、Y某某、C某某、C某某、祥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6-23 |
7 | 合同纠纷 | (2015)深中法破初字第49号 | 被告 | 原告: 兴化市杰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瑞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都置业有限公司,祥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68796.27 | 一、确认原告兴化市杰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瑞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人民币168796.27元之债权。
二、被告山东华都置业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被告深圳市瑞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所负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三、被告祥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山东华都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兴化市杰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465元由原告兴化市杰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6465元,被告深圳市瑞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4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12 |
8 | 合同纠纷 | (2015)深中法破初字第49号 | 被告 | 原告: 兴化市杰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瑞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都置业有限公司,祥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68796.27 | 一、确认原告兴化市杰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瑞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人民币168796.27元之债权。
二、被告山东华都置业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被告深圳市瑞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所负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三、被告祥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山东华都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兴化市杰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465元由原告兴化市杰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6465元,被告深圳市瑞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4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12 |
9 | 其他 | (2016)粤民辖终142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6-04-29 |
10 | 合同纠纷 | (2015)莱山民三初字第168号 | 被告 | 原告: 烟台永进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祥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烟台永进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烟台永进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5-03-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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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5)深中法破初字第00049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华都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瑞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祥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