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91110105MA017XX06G | 营业执照 | 北京宝驾智能交通科技产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2017-09-29 | 2099-12-31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0)津0116民初17610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科润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西藏谷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拜特测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宝驾智能交通科技产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哈尔滨万鑫石墨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价值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清普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廊坊百聚科技有限公司 | 545400 | 驳回原告天津科润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254元由原告天津科润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01 |
2 | 其他 | (2020)津0116民初17610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科润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西藏谷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拜特测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宝驾智能交通科技产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哈尔滨万鑫石墨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价值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清普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廊坊百聚科技有限公司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2020-09-2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0-09-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苏0206民初3026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Y某某,Z某某,C某某 被告: 无锡青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宝驾智能交通科技产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Y某某,L某某,W某某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