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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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京0101民初14856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博优印务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民族文化出版社有限公司 | 35000 | 一、确认重庆博优印务有限公司与中国民族文化出版社有限公司之间关于出版《璧山红色故事选编》的《图书出版合同》于2020年12月31日解除;
二、中国民族文化出版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退还重庆博优印务有限公司管理费35000元;
三、驳回重庆博优印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0元,由重庆博优印务有限公司负担700元(已交纳),中国民族文化出版社有限公司负担1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1-12-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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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京0101民初14856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博优印务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民族文化出版社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2021-12-07 | |
2 | 合同纠纷 | (2021)京0101民初14856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博优印务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民族文化出版社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