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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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经消防备案抽查验收非法经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核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相应许可。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更多 | 5000 | 莲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7-02 | 莲住建罚字〔2022〕第〔0011〕号 | |
2 | 未经消防备案抽查验收非法经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核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相应许可。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更多 | 3000 | 莲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7-02 | 莲住建罚字〔2022〕第0011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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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360321558474977F | 设立通知书 | 房地产开发、销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 2010-07-14 | 2030-07-09 | 莲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赣建房开字4396号 | 房地产开发贰级资质-延续申请 | 延续申请 | 2023-06-25 | 2026-06-25 | 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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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赣03民终597号 | 第三人 | - | 252632 | 一、撤销莲花县人民法院(2020)赣0321民初517号民事判决;
二、解除上诉人L某某与被上诉人Z某某于2019年6月15日签订的《莲花县名湘岁月餐厅转让合同》;
三、上诉人L某某返还252632元给被上诉人Z某某,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四、驳回被上诉人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5350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5175元,被上诉人Z某某负担17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0-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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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3)赣0321民初1029号 | 被告 | 原告: 萍乡市美城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吉安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萍乡市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萍乡市莲花县人民法院 | 2023-11-07 | |
2 | 合同纠纷 | (2020)赣03民终597号 | 其他 | - |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23 | |
3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8)赣民终323号 | 上诉人 | -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8-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