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黄皖E09261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 | 罚款500元 | 500 | G超限超载检测站 | 2017-05-04 | -- | |
2 | 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 罚款金额伍佰元整 | 500 | 马鞍山市公路管理局国道当涂超限超载检测站 | 2017-04-11 | 皖马路政简罚〔2017〕1300104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合同纠纷 | (2018)皖0504民初287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十七冶集团新型建筑制品与物流公司 被告: 上海道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3554 | 上海道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中国十七冶集团新型建筑制品与物流公司租赁费及赔偿金913554元及利息(以913554元为基数按月息1%标准支付自2013年1月3日至判决给付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544元,公告费700元,由上海道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7-09 |
2 | 合同纠纷 | (2017)皖0504民初3310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十七冶集团新型建筑制品与物流公司 被告: 上海道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予中国十七冶集团新型建筑制品与物流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予以免交。 ...更多 | 2017-12-07 |
3 | 合同纠纷 | (2013)雨民二初字第00039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十七冶集团新型建筑制品与物流公司 被告: Y某某,安徽南天建设有限公司,安庆三江建设工程总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 1243174.53 | 一、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中国十七冶集团新型建筑制品与物流公司支付租赁费675370元、自201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的滞纳金147680.91元及判决确定支付之日止的滞纳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
二、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中国十七冶集团新型建筑制品与物流公司退还钢管595.3米、扣件39994套,如不能退还,则支付赔偿费330255.27元;
三、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中国十七冶集团新型建筑制品与物流公司支付未退还的租赁物自2012年1月至12月31日的租赁费89868.35元及至实际退还之日止的租赁费;
四、驳回中国十七冶集团新型建筑制品与物流公司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8074元(已减半收取),由Y某某负担7960元,中国十七冶集团新型建筑制品与物流公司负担11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3-04-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8皖0504民初287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十七冶集团新型建筑制品与物流公司 被告: 上海道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2018-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