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高新)登记内变字﹝2021﹞第011546号 | (高新)登记内变字[2021]第011546号 | 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设备、普通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21-07-16 | 2099-12-31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 |
2 | (高新)登记内变字[2019]第007425号 | (高新)登记内变字[2019]第007425号 | 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设备、普通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9-06-26 | 2099-12-31 |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3 | (高新)登记内变字﹝2021﹞第014423号 | (高新)登记内变字[2021]第014423号 | 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设备、普通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21-08-31 | 2099-12-31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 |
4 | (高新)登记内变字[2017]第002839号 | -- | 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设备、普通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2099-01-01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 |
5 | (高新)外资变准字﹝2022﹞第000002号 | (高新)外资变准字[2022]第000002号 | 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设备、普通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22-01-12 | 2099-12-31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 |
6 | (高新)登记内变字[2017]第007295号 | -- | 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设备、普通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2099-01-01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 |
7 | (高新)登记内变字[2016]第006613号 | -- | 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设备、普通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2099-01-01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 |
8 | (高新)登字﹝2022﹞第045207号 | (高新)登字[2022]第045207号 | 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设备、普通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22-11-03 | 2099-12-31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 |
9 | (高新)登记内变字[2019]第006614号 | (高新)登记内变字[2019]第006614号 | 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设备、普通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9-06-11 | 2099-12-31 |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10 | 3701992021120703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环普济南遥墙产业园装饰工程 | 2021-12-07 | 2099-12-31 | 高新区审批服务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办公室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沪0113民初4264号 | 第三人 | 原告: 人爱人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纽毕亚(上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1960000 | 一、原告人爱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纽毕亚(上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2020年2月29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RP2020-SA《设备购销合同》于2022年7月2日解除;二、被告纽毕亚(上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人爱人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款150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以15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三、原告人爱人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被告纽毕亚(上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2套一拖二平面型口罩生产线系统;四、被告纽毕亚(上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人爱人科技有限公司违约金30万元;五、被告纽毕亚(上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人爱人科技有限公司损失16万元;六、驳回原告人爱人科技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8,4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人爱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624元、被告纽毕亚(上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负担23,77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纽毕亚(上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11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沪0113民初4263号 | 第三人 | 原告: 人爱人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纽毕亚(上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4000000 | 一、原告人爱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纽毕亚(上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2020年3月2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RP2020-SA《设备购销合同》于2022年7月2日解除;二、被告纽毕亚(上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人爱人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款300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以30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三、原告人爱人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被告纽毕亚(上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5套一拖二平面型口罩生产线系统;四、被告纽毕亚(上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人爱人科技有限公司违约金60万元;五、被告纽毕亚(上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人爱人科技有限公司损失40万元;六、驳回原告人爱人科技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93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人爱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9,542元、被告纽毕亚(上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负担41,39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纽毕亚(上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10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鲁13民终7564号 | 上诉人 | - | -- | 准许上诉人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3044元,减半收取计1522元,由被上诉人山东长兴木业机械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044元,减半收取1522元,由上诉人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09-18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鲁1325民初4039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长兴木业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38857 | 一、解除原告山东长兴木业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
二、被告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长兴木业机械有限公司返还预付款37200元;
三、被告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长兴木业机械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住宿费、交通费1657元及预付款的利息(利息以37200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四、驳回原告山东长兴木业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44元,减半收取计1522元,由被告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31元,由原告山东长兴木业机械有限公司负担109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8-10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闽0622民初2370号 | 原告 | 原告: 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正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98541.18 | 一、福建正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40000元、延期付款违约金18541.18元及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止以14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福建正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申请费982元;
三、驳回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821.9元,减半收取计3910.95元,由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484.88元,福建正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426.0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5 |
6 | 其他 | (2019)京73行初7681号 | 原告 | 原告: 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 12000 | 驳回原告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1-20 |
7 | 其他 | (2019)京73行初6989号 | 原告 | 原告: 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 12000 | 驳回原告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7-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 | 原告 | 原告: 济南翼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博忆慧茹商贸有限公司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3-06 | |
2 | -- | -- | 原告 | 原告: 济南翼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鸿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2-29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辽民终991号 | 被上诉人 | -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7-20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辽民终991号 | 被上诉人 | -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7-13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鲁1325民初4039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长兴木业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费县人民法院 | 2021-07-02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山东长兴木业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费县人民法院 | 2021-06-15 | |
7 | -- | (2020)辽02民初491号 | 被告 | 原告: 大连精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被告: 人爱人科技有限公司,纽毕亚(上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18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闽0622民初2370号 | 原告 | 原告: 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正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云霄县人民法院 | 2020-12-14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山东博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被告: 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06-16 | |
10 | 其他 | (2019)京73行初7681号 | 原告 | 原告: 济南翼菲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2019-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