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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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2)云3324民初6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省中建荣鼎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贡山县蓝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1225625 | 1、被告贡山县蓝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福建省中建荣鼎建设有限公司赔偿损失612000.00元,并以612000.00元为基数,支付从2020年5月14日起至2021年12月23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计算的利息,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2、被告贡山县蓝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福建省中建荣鼎建设有限公司支付财产保全申请费2500.00元、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保费1625.00元,共计4125.00元,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福建省中建荣鼎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498.00元,由原告福建省中建荣鼎建设有限公司负担9074.00元,被告贡山县蓝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424.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6-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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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云33民终352号 | 原告 | 原告: 贡山县蓝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8-26 | |
2 | 合同纠纷 | (2022)云3324民初7号 | 原告 | 原告: 贡山县蓝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2-05-23 | |
3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2)云3324民初6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省中建荣鼎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贡山县蓝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2-05-23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云3324民初294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被告: 贡山县蓝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1-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