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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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本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 | --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7-09-18 | -- | |
2 |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本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 | --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1900-01-20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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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 | 不详 | -- | 2099-12-31 | 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2 | 530100D00000000766322 | 营业执照 | 市场准入 | 2009-12-08 | 2059-12-08 |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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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云0112民初15号之二 | 被告 | 原告: 成都新环科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巨鹏燃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凤庆县巨鹏燃气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 -- | 准予原告成都新环科能源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云南巨鹏燃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凤庆县巨鹏燃气经营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诉讼费人民币2382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191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成都新环科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08-05 |
2 | 合同纠纷 | (2019)云0111执516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19)云0111执516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8-01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云0112民初3435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市山城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巨鹏燃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105831 | 被告云南巨鹏燃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重庆市山城燃气设备有限公司货款110583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752元,由被告云南巨鹏燃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执行前款时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5-27 |
4 | 其他 | (2019)云0112民初15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102578.8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云南巨鹏燃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凤庆县巨鹏燃气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02578.8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033元,由申请人成都新环科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3-15 |
5 | 合同纠纷 | (2017)津0116执777号之三 | 被执行人 | - | -- |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云南巨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云南华油巨鹏天然气有限公司48%的股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L某某、X某某持有的云南浙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40.2%、42.8%)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18-08-20 |
6 | 其他 | (2017)津02执920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6)津02民初76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7-01 |
7 | 其他 | (2017)津0116执777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12-27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云0112民初7526号 | 其他 | - | -- | -- | 2017-09-04 |
9 | 合同纠纷 | (2016)津02民初764号 | 被告 | 原告: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凤庆县巨鹏燃气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巨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徐小芳,云南巨鹏燃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湘金投资有限公司 | 39490718.58 | 一、被告凤庆县巨鹏燃气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及未到期租金即第四期至第十二期租金39490718.58元;
二、被告凤庆县巨鹏燃气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各期租金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其中第四期租金以4408716.74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15日起计算;第五期租金以4385250.23元为基数,自2016年3月15日起计算;第六期租金以4385250.23元为基数,自2016年6月15日起计算;第七期租金以4385250.23元为基数,自2016年9月15日起计算;第八期租金以4385250.23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15日起计算;第九期租金以4385250.23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15日起计算);
三、被告云南巨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X某某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事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被告云南巨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X某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凤庆县巨鹏燃气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追偿;
四、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事项,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以被告云南巨鹏燃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L某某的质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物的价款在质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云南巨鹏燃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L某某在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质押权后,有权向被告凤庆县巨鹏燃气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追偿;
五、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事项,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以被告云南湘金投资有限公司的抵押物(权利证书编号为“呈(经开)他项(2014)第00047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云南湘金投资有限公司在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被告凤庆县巨鹏燃气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追偿;
六、驳回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6595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凤庆县巨鹏燃气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被告云南巨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X某某、云南巨鹏燃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湘金投资有限公司连带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5-09 |
10 | 其他 | (2016)津02执保279号 | 被申请人 | - | 40958959.07 | 冻结被申请人凤庆县巨鹏燃气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巨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X某某、云南巨鹏燃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湘金投资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40958959.07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6-12-1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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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融资租赁合同 | 云南湘金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5-25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云南湘金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16-11-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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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云0112民初15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新环科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巨鹏燃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凤庆县巨鹏燃气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5-06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被告: 成都新环科能源有限公司,云南巨鹏燃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凤庆县巨鹏燃气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2-28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被告: 重庆市山城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云南巨鹏燃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2018-07-23 | |
4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凤庆县巨鹏燃气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巨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X某某,云南巨鹏燃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湘金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2-21 | |
5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巨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X某某,建水县巨鹏燃气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巨鹏燃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6-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