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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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1)辽1481执52号 | 申请人 | - | -- | (2020)辽1481民初308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1-27 |
2 | -- | (2021)辽1481执42号 | 申请人 | - | -- | 兴城市人民法院2020年9月23日作出的(2020)辽1481民初3087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关于金钱给付义务内容执行完毕。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1-20 |
3 | -- | (2018)浙0481执77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的(2018)浙0481执775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4-02 |
4 | -- | (2018)浙0481执775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的(2018)浙0481执775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4-02 |
5 | -- | (2017)浙0481民初8537号 | 其他 | - | -- | -- | 2017-12-07 |
6 | -- | (2015)兴民初字第01976号 | 原告 | 原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兴城疗养院 被告: 葫芦岛盛世高级中学 | -- | 准许原告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兴城疗养院撤诉。
案件受理费15645元,免予收取 ...更多 | 2017-05-23 |
7 | -- | (2015)兴民初字第00190号 | 原告 | 原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兴城疗养院 | -- | 一、原、被告《续签房屋租赁协议》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起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疗养院北院一疗区的大楼及院工作灶厨房、主食灶厨房、一疗区餐厅和北院西门南北主道以东场地返还给原告。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以上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4-02 |
8 | -- | (2014)葫审民终再字第00021号 | 被申请人 | - | -- | 维持本院(2005)葫民二终字第00249号民事判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4-09-01 |
9 | -- | (2014)兴民三初字第00768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兴城疗养院 | -- | 准许原告Y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4-05-26 |
10 | -- | (2014)兴民三初字第00768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兴城疗养院 | -- | 准许原告Y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4-05-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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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辽1481民初2545号 | 原告 | 原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兴城疗养院 被告: D某某,D某某 | 兴城市人民法院 | 2023-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