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超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京津冀华北民营企业
王立会
911201055661106711
300万元人民币
-
天津市河北区印江南里6#楼1-301-302
纳税信用等级A级1项;荣誉奖项1项。展开
  • 良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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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誉 1

    工法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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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0

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16)津01民申51号
被申请人
-
--
驳回天津市贵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2016-05-24
2
其他
(2015)武民二初字第2482号
原告
原告:
天津市超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贵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46428.66
被告天津市贵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给付原告天津市超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费128100元、物品折价款9000元,以及原告为被告垫付的房屋租金5831元、物业费331.66元,共计143262.66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3166元,公告费600元,合计3766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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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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