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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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23-12-27 | 梧州市万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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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桂0405执恢304号 | 2022-10-21 | (2020)桂04民终1414号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桂0405执203号 | 2022-01-30 | (2020)桂04民终1414号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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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0)桂04民终1414号 | 上诉人 | - | 2558274 | 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2019)桂0405民初1355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应向上诉人L某某支付因购买梧州市服务有限公司49%的股份而尚欠的股份转让款252.13万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从2012年6月21日起至2012年10月26日止以402.13万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从2012年10月27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止以252.13万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驳回上诉人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上述义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权利人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期限为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46535元(上诉人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已预交),反诉费用36974元(上诉人L某某已预交),公告费1120元(上诉人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已预交),鉴定费49000元(上诉人L某某已预交),财产保全费5000元(上诉人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已预交),合计138629元,由上诉人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担86373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5225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8812元(上诉人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已预交15303元,上诉人L某某预交83509元),公告费260元(上诉人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担48811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5026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9-22 |
2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9)桂04民终517号 | 被上诉人 | - | 4966875 | 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2017)桂0405民初118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L某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6535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更多 | 2019-08-14 |
3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5)龙执字第124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终结本院(2014)龙民初字第61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
二、如发现被执行人T某某、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Y某某可持本裁定向本院重新申请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6-12-16 |
4 | 其他 | (2015)龙执字第124-2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终结本院(2014)龙民初字第61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
二、如发现被执行人T某某、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Y某某可持本裁定向本院重新申请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6-12-16 |
5 | 其他 | (2016)桂04执复10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异议申请,维持异议裁定。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2016-07-22 |
6 | 合同纠纷 | (2014)龙民初字第61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T某某,G某某 | 240000 | 一、解除原告Y某某与被告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嘉信(苍梧)电气电子生产基地项目合作开发服务协议书》;
二、被告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应双倍返还定金240000元给原告Y某某;
三、被告T某某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案件受理费13400元,诉讼保全费2420元,合计15820元(原告已预交法院),由被告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担,被告T某某对被告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担的诉讼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生效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上诉期限届满后七日内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纳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更多 | 2014-12-15 |
7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4)梧民二终字第28号 | 上诉人 | - | 2426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26208元,由上诉人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4-04-1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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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股权转让纠纷 | P某某、P某某、L某某、广西梧州广厦房地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22 | |
2 | 裁判文书 | 股权转让纠纷 | L某某、P某某、P某某、L某某、广西梧州广厦房产实业有限公司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020-08-13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股权转让纠纷 | P某某、P某某、L某某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019-12-24 | |
4 | 裁判文书 | 股权转让纠纷 | P某某、P某某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019-01-15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股权转让纠纷 | P某某、P某某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018-07-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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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股权转让纠纷 | (2020)桂04民终1414号 | 上诉人 | - |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02 | |
2 | 股权转让纠纷 | (2019)桂04民终51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7-15 | |
3 | 股权转让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018-10-08 | |
4 | 股权转让纠纷 | (2017)桂0405民初1184号 | 原告 | 原告: 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018-07-10 | |
5 | 股权转让纠纷 | (2017)桂0405民初1184号 | 原告 | 原告: 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018-04-03 | |
6 | 股权转让纠纷 | (2017)桂0405民初1184号 | 原告 | 原告: 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017-10-26 | |
7 | 股权转让纠纷 | (2017)桂0405民初1184号 | 原告 | 原告: 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017-09-29 | |
8 | 其他 | (2015)梧民一终字第46号 | 原告 | 原告: T某某,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Y某某 | -- | 2015-03-04 | |
9 | 股权转让纠纷 | (2014)万民初字第969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Z某某,J某某,T某某 |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 2014-08-05 | |
10 | -- | (2013)蝶民初字第53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梧州市嘉信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 2013-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