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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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 |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4-27 | 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案〔2021〕00074号 |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4-14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7-03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7-02 | -- |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8-07-02 | --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2017-05-22 | 〔2017〕浙0402执1377号 | |
7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 | -- |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 2016-10-24 | 〔2016〕苏1181执4985号 | |
8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5-07-07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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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21-04-14 |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0-07-03 |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9-07-02 |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8-07-02 |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5-07-07 |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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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浙0402执1377号 | 2017-05-22 | (2017)浙0402执655号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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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苏1181执498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6)苏1181民初2808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更多 | 2017-12-15 |
2 | 其他 | (2017)苏0282民初11242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常州市科晨真空镀膜有限公司 | 13280 | 准许宏泰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6元,由宏泰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11-22 |
3 | 其他 | (2017)苏0492行审6号 | 被执行人 | - | 100000 | 准予申请执行人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要求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常州市科晨真空镀膜有限公司的罚款100000元的申请。
案件受理费1400元,由被执行人常州市科晨真空镀膜有限公司负担。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7-03-31 |
4 | 其他 | (2016)苏0492执78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6)苏0492民初81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更多 | 2016-12-09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苏0492民初810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齐力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常州市科晨真空镀膜有限公司 | 353278.44 | 一、被告常州市科晨真空镀膜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齐力化工有限公司价款353278.44元及利息(自2016年6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
二、驳回原告苏州齐力化工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740元,由被告常州市科晨真空镀膜有限公司负担6370元,由原告苏州齐力化工有限公司负担1370元。被告负担部分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开户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账号:80×××63,户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16-09-17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苏1181财保1号 | 被申请人 | - | 2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常州市科晨真空镀膜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00000元。
申请人应当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6-03-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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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苏0282民初11242号 | 其他 | - | 无锡市宜兴市人民法院 | 2017-11-22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402民初655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大瑞漆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常州市科晨真空镀膜有限公司,S某某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2017-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