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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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陕0104执保1521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20)陕0104民初10767号民事裁定书的执行。
申请人申请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2-22 |
2 | 其他 | (2020)陕0104执保1645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20)陕0104民初1076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执行终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2-22 |
3 | 合同纠纷 | (2020)陕0104民初10767号 | 申请人 | - | 25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陕西建工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名下250万元银行账户存款。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12-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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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陕0104民初10767号 | 原告 | 原告: 宜川耀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陕西建工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2020-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