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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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昌市旺达食品有限公司涉嫌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 罚款:贰拾万零壹仟贰佰元整 | 201200 | 凉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 2022-10-31 | 凉环罚〔2022〕06号 | |
2 | 2021年7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废水收集池管道破损未及时修复,废水未经处理,经厂区雨水沟流入外环境。 ...更多 | 罚款367187.5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柒仟壹佰捌拾柒元五角)元 | 367187 |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生态环境局 | 2021-10-09 | 凉环法西昌罚〔2021〕16号 | |
3 | 我局于2021年7月23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7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环境监测站人员现场检查时对西昌市旺达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排口进行了采样监测,根据2021年7月22日《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西环监字(2021)年第04-03号)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排口化学需氧量、氨氮不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其他排污单位一级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0.25倍,氨氮超标5倍。 ...更多 | 罚款463375.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叁仟叁佰柒拾伍元整)元 | 463375 |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生态环境局 | 2021-10-09 | 凉环法西昌罚〔2021〕17号 | |
4 | 我局于2021年1月5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督办通知书》(川环执法督[2020]24号)要求,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发现你公司未按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及联网。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零壹仟(101000.00)元 | 101000 | 西昌生态环境局 | 2021-08-16 | 凉环法西昌罚〔2021〕3号 | |
5 | 2021年7月19日我局监测人员对你公司污水处理站排口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根据监测报告(西环监字(2021)年第04-03号)发现你公司污水处理站排口化学需氧量、氨氮不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更多 | 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立即停止外排水污染物 | -- |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生态环境局 | 2021-07-23 | 西昌环责改字〔2021〕17号 | |
6 | 2021年7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废水收集池管道破损未及时修复,废水未经处理经厂区雨水沟外排至厂区外雨水沟内 ...更多 | 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1年7月23日前修复废水收集池破损管道 | -- |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生态环境局 | 2021-07-19 | 凉环法西昌责改字〔2021〕16号 | |
7 |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督办通知书》(川环执法督[2020]24号)要求,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发现你公司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及联网 ...更多 | 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于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联网 | -- |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生态环境局 | 2021-01-07 | 西昌环责改字〔202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