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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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 | 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 | 2017-09-14 |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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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黔0102民初13521号 | 原告 | 原告: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被告: 贵州康瑞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60000 | 一、被告贵州康瑞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支付设计费160000元以及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以16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7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07元,由被告贵州康瑞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8-20 |
2 | 仲裁程序案件 | (2021)黔01民特134号 | 被申请人 | - | 24000 | 驳回凯里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申请。
案件受理费400元,由申请人凯里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4-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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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黔0102民初13521号 | 原告 | 原告: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被告: 贵州康瑞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2021-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