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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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7-10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7-07 | --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 | -- | --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8-06 | 〔2019〕晋0502执1766号 | |
4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泽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5-10-14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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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3-07-10 |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2-07-07 |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3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5-10-14 | 泽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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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19)晋0502执1766号 | 2019-08-06 | (2019)晋0502民初247号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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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 | 变更类型:一般经营项目;变更前内容:经销矿山机电设备及配件、矿井用管材、防爆电器、电缆、电线、橡胶输送带、输送设备、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办公设备、通讯器材***;变更后内容:经销矿山机电设备及配件、矿井用管材、防爆电器、电缆、电线、橡胶输送带、输送设备、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办公设备、通讯器、润滑油、木材加工、废旧物资回收(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回收的物资除外)*** ...更多 | -- | 2099-12-31 | 泽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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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9)晋0502执1766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之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2-02 |
2 | 合同纠纷 | (2019)晋0502民初24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新市东街支行 被告: 晋城市聚元通商贸有限公司,晋城市昇鑫悦商贸有限公司,王某1,M某某1,Y某某,王某2,M某某2 | 2748757.05 | 一、被告晋城市聚元通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新市东街支行借款本金2748757.05元及利息、罚息(截至2019年2月21日的利息为45910元、罚息为290.93元,剩余利息、罚息按照合同约定自2019年2月22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晋城市昇鑫悦商贸有限公司、W某某1、M某某1、Y某某、W某某2、M某某2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395元,由被告晋城市聚元通商贸有限公司、晋城市昇鑫悦商贸有限公司、W某某1、M某某1、Y某某、W某某2、M某某2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3-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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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9)晋0502民初24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新市东街支行 被告: 晋城市聚元通商贸有限公司,昇鑫悦商贸有限公司,W某某,M某某,Y某某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3-18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9)晋0502民初24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新市东街支行 被告: 晋城市聚元通商贸有限公司,晋城市昇鑫悦商贸有限公司,W某某,M某某,Y某某,W某某,M某某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