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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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11020001 | 无线电频率使用终止 | 无线电频率使用终止的批复 | 2021-10-20 | 2021-10-20 | 宁夏回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银川市管理处 | |
2 | 126401004540335959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核准 | 2020-03-25 | 2025-03-25 | 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
3 | 银审服建地字第﹝2023﹞043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银川市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国商南路友爱街公共卫生间 | 2023-08-11 | 2099-12-31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
4 | 银审服建字第﹝2023﹞085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银川市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国商南路友爱街公共卫生间 | 2023-08-11 | 2099-12-31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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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0)宁0104民初11422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银川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0000 | 准许原告J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J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02-22 |
2 | 其他 | (2020)宁01民终1308号 | 被上诉人 | - | 12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宁夏全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9-28 |
3 | 其他 | (2019)宁01民终2020号 | 被上诉人 | - | 528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120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0-23 |
4 | 其他 | (2019)宁0104民初2133号 | 原告 | 原告: 银川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被告: L某某 | 300 | 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银川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返还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某室房屋,并按照每月300元的标准,向原告银川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支付自2010年1月1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的占有使用费。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20元,减半收取计560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4-18 |
5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夏民初字第3053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街道办事处,银川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20000 | 准许X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X某某负担。 ...更多 | 2018-02-11 |
6 | 其他 | (2017)宁0106民初6444号 | 其他 | - | -- | -- | 2017-12-20 |
7 | 其他 | (2017)宁0104民初1540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X某某,X某某 被告: 银川市河道管理所,银川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宁夏华侨园集团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54678.26 | 一、被告宁夏华侨园集团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X某某、X某某、X某某51275.26元。
二、驳回原告X某某、X某某、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03元,退还原告X某某、X某某、X某某1800元,剩余1603元,由原告X某某、X某某、X某某负担1323元,由被告宁夏华侨园集团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20 |
8 | 其他 | (2015)兴民初字第1368-1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X某某,X某某 被告: 银川市河道管理所,银川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 2015-04-30 |
9 | 其他 | (2015)兴民初字第1147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银川市河道管理所,银川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 155150 | 准予原告X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403元,减半收取1701.5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 ...更多 | 2015-0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