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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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顺义区仁和镇临河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C片区SY00-0007-6057等地块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公交场站设施用地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项目(6-1#商业楼等2项)的分包单位北京兴麓通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主体三层开关箱PE线未重复接地的问题,违反了《DB11T945.1-20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1部分通则》3.10.6条规定。 ...更多 | 北京兴麓通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更多 | -- | 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24-04-07 | 京建法罚(顺建)字2024第660013号 | |
2 | 2023年12月03日,本机关接到“12345”市民热线(工单编号热线-231127-044823)反映位于顺义区仁和镇公园都会小区10月29日交的精装修房子,交房后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联系物业至今未解决。经核实市民为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公园都会小区3号楼2单元101室业主。该工程名称为“顺义区仁和镇临河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C片区SY00-0007-6057等地块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公交场站设施用地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项目等29项”,建设单位为“北京城安辉泰置业有限公司”。该工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提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答复时限为72h”,但自市民2023年12月03日市民热线来件反映维修问题当日截至立案时,建设单位一直未开展维修工作。这与建设单位在该工程《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确提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答复时限为72h”的承诺不符。建设单位北京城安辉泰置业有限公司可能有未在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对所有权人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行为。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06日14时05分提出立案申请,2023年12月06日14时15分获批。后经2023年12月07日对建设单位委托代理人路荣生的询问及进一步调取资料,查实北京城安辉泰置业有限公司确实有未在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对所有权人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行为。建设单位直接负责人员是路荣生(项目负责人),无其他直接责任人。该案违法情节一般,不存在从轻从重或减轻处罚的情形。以上事实有市民热线工单、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住宅质量保证书》、施工许可证、责令改正通知书、整改报告等证据为证。 ...更多 | 对北京兴麓通工程有限公司处25375.01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25375 | 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24-03-31 | 京建法罚(顺建)字2024第660009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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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014210611000152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区)建筑业企业首次申请资质 | 2021-08-04 | 2026-08-03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