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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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 | -- | -- |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7-04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7-03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7-04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7-05 | -- |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7-02 | --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2018-05-18 | 〔2018〕渝0113执2556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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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3-07-03 | 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2-07-04 | 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1-07-05 | 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0-07-02 | 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23-07-04 | 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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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黔0103执893号 | 2021-01-12 | (2019)黔0103民初6393号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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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川0129执118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应继续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案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9-22 |
2 | 合同纠纷 | (2021)黔0103执893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1000000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贵阳白云黔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汪家银行存款1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名下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上述涉及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如需继续查封、扣押、冻结的,申请执行人需至少提前十五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的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如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申请的,已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将自动解除。逾期提出申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5-18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0129民初345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巴德富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贵阳白云黔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211200 | 被告贵阳白云黔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成都巴德富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11200元及违约金(以211200元为基数,从2016年11月14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四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68元,由被告贵阳白云黔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7-04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渝0113民初6663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杰晟大通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贵阳白云黔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313852 | 一、被告贵阳白云黔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杰晟大通化工有限公司货款155000元;
二、被告贵阳白云黔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杰晟大通化工有限公司以155000元为基数从2015年12月13日起按日万分之三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应收取3852元、保全费3140元,共计6992元,由被告贵阳白云黔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此费已由原告垫付,被告负担金额应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预交案件受理费。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又不提交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更多 | 2017-11-17 |
5 | 其他 | (2015)筑民立终字第86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5-04-0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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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贵阳白云黔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W某某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2019-12-29 | |
2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贵阳白云黔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大邑县人民法院 | 2019-07-12 | |
3 | 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贵阳白云黔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2017-11-22 | |
4 | 开庭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贵阳白云黔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2017-08-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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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黔0103民初6393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贵阳白云黔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W某某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2019-11-04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0129民初345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巴德富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贵阳白云黔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大邑县人民法院 | 2019-07-04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渝0113民初6663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杰晟大通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贵阳白云黔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2017-11-17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渝0113民初6663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杰晟大通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贵阳白云黔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2017-09-12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渝0113民初6663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杰晟大通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贵阳白云黔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2017-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