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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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冀0982民初5743号 | 被告 | 被告: 绿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9541228.4 | 一、被告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任丘市北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货款28981959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559269.4元(计算至2022年10月31日,以后逾期利息以未付货款1725403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借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的2倍计算至款项全部付清为止)。
二、被告上海绿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任丘市北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反诉原告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3434.6元,由被告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88423.2元,由原告任丘市北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负担5011.4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反诉受理费33524元,由反诉原告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网上上诉立案及进行其他网上诉讼操作,或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6-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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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苏0681民初6145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誉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启东崇和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2023-11-30 | |
2 | -- | (2023)苏0681民初6145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誉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启东崇和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2023-11-29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苏0681民初6145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誉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启东崇和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2023-11-10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冀09民终3937号 | 被告 | 被告: 绿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06 | |
5 | -- | (2023)苏0681民初900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远鹏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绿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绿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启东崇和置业有限公司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2023-06-21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沪0109民初3715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诺金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 2023-04-21 | |
7 | -- | (2023)苏0681民初900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远鹏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绿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绿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启东崇和置业有限公司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2023-02-27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冀0982民初5743号 | 被告 | 原告: 任丘市北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绿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任丘市人民法院 | 2023-02-15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任丘市北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绿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任丘市人民法院 | 2022-12-09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任丘市北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绿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任丘市人民法院 | 2022-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