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作总金额(万元) | 最近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 合作状态 | 最近合作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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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长白山************ | 未知 | 2023-12-01 | |
2 | ***** | 长白山************ | 未知 | 2023-11-22 | |
3 | ***** | 绵远河************ 有2个合作项目/工程 > | 未知 | 2023-11-06 | |
4 | ***** | 绵远河************ | 未知 | 2023-10-20 | |
5 | ***** | 绵远河************ | 未知 | 2023-09-20 | |
6 | ***** | 长白山************ | 未知 | 2023-09-20 | |
7 | ***** | 秦岭山************ | 合作中 | 2022-10-13 | |
8 | ***** | 德阳旌************ 有2个合作项目/工程 > | 未知 | 2021-11-30 | |
9 | ***** | 绵远河************ | 合作结束 | 2021-04-22 | |
10 | ***** | 绵远河************ 有5个合作项目/工程 > | 合作结束 | 2021-04-2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土地坐落 | 成交金额(万元) | 总面积(㎡) | 批准单位 | 签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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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 | 579.19 | 4290.28 | 德阳市人民政府 | 2023-12-21 | |
2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 | 1561.72 | 11568.26 | 德阳市人民政府 | 2023-12-21 | |
3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 | 787.59 | 5833.98 | 德阳市人民政府 | 2023-12-21 | |
4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 | 544.75 | 4035.22 | 德阳市人民政府 | 2023-12-21 | |
5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 | 879.57 | 6515.32 | 德阳市人民政府 | 2023-12-21 | |
6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 | 475.3 | 3520.77 | 德阳市人民政府 | 2023-12-21 | |
7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 | 2050.77 | 15190.87 | 德阳市人民政府 | 2023-12-21 | |
8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 | 2573.01 | 19059.33 | 德阳市人民政府 | 2023-12-21 | |
9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 | 1498.53 | 11100.25 | 德阳市人民政府 | 2023-12-21 | |
10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 | 1396.67 | 10345.74 | 德阳市人民政府 | 2023-12-2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发布日期 | 预算金额(万元) | 招标人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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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0-27 | -- | 杨女士 0838-2278003 | |
2 | 2023-09-28 | 830.017504 | 杨女士 18981006166 | |
3 | 2023-09-05 | -- | 杨女士 0838-2278003 | |
4 | 2023-09-05 | -- | 杨女士 0838-2278003 | |
5 | 2020-10-26 | 6352.27 | 杨老师 17780995212 | |
6 | 2020-10-13 | -- | - | |
7 | 2020-09-30 | -- | - | |
8 | 2020-09-30 | 95 | - | |
9 | 2020-09-22 | -- | 杨女士 17780995212 | |
10 | 2020-09-14 | -- | 刘先生 0838-2278003 |
序号 | 招标代理单位 | 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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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白山路(青衣江路至钱塘江路)道路工程K1+530-K1+580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公告 有2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23-10-27 | |
2 | 绵远河孟家白鹭湖段河道清淤工程水利工程的招标公告 有2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23-09-28 | |
3 | 2020-10-26 | ||
4 | 德阳市旌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旌阳区古什路(孝感镇-罗绵路)道路改建工程检测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有3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20-10-13 | |
5 | 旌阳区古什路(孝感镇—罗绵路)道路改建工程监理招标 有8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20-09-22 | |
6 | 2020-09-14 | ||
7 | 绵远河(青衣江路大桥至钱塘江路大桥)生态整治工程(配套建筑部分) 有2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20-07-31 | |
8 | 2020-06-17 | ||
9 | 2019-07-09 | ||
10 | 天鹤城中村棚改项目(天鹤佳苑)室外给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有3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18-02-01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来源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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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德市旌行审复﹝2023﹞145号 | 关于《绵远河孟家白鹭湖段河道清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关于《绵远河孟家白鹭湖段河道清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2023-10-30 | 2099-12-31 | 德阳市旌阳区行政审批局 | 地方报送 | |
2 | 9151060055820925XD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2023-03-17 | 2099-12-31 | 德阳市旌阳区行政审批局 | 地方报送 | |
3 | 510603202104220102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绵远河生态整治工程(西一区景观提升改造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21-04-22 | 2099-12-31 | 德阳市旌阳区行政审批局 | 地方报送 | |
4 | 510603202101070102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银山路(青衣江路至钱塘江路)道路工程 | 2021-01-07 | 2099-12-31 | 德阳市旌阳区行政审批局 | 地方报送 | |
5 | 5106032020112501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绵远河(青衣江路大桥至钱塘江路大桥)生态整治工程(配套建筑部分) | 2020-11-25 | 2099-12-31 | 德阳市旌阳区行政审批局 | 地方报送 | |
6 | 510603202011020102 | 绵远河(青衣江路大桥至钱塘江路大桥)生态整治工程(景观飞廊部分) | 建设规模:3758㎡ | 2020-11-02 | 2099-12-31 | 德阳市旌阳区行政审批局 | 地方报送 | |
7 | 德环审批﹝2020﹞482号 |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德阳市旌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旌阳区古什路(孝感镇—罗绵路)道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德阳市旌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旌阳区古什路(孝感镇-罗绵路)道路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德阳市旌阳区孝感镇、德新镇、柏隆镇,起于澜沧江路与古什路孝感镇交叉口,止于古什路与罗绵路(旌阳区与绵竹市交界处),道路全长23.65公里,为古什路道路改造工程。包括古什路20.095公里(孝感镇-罗绵路)、柏隆镇支线1.45公里、罗绵路旌阳区段2.10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建工程、桥梁工程以及道路配套设施工程等,总投资3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3万元。
项目经德阳市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旌阳区古什路(孝感镇-罗绵路)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德市旌发改行审〔2018〕92号)同意,符合现行产业政策。用地经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旌阳分局确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角度分析,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六必须”和“六不准”要求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不得设置沥青拌合站,所用沥青须购买商品沥青。施工边界合理设置围栏(挡),施工场、临时堆场等定期洒水抑尘、及时清扫渣土和覆盖防尘布(网)等。运输车辆限速行驶,施工机械设备保持良好运转,减轻扬尘、废气对大气的影响。
3、废水污染防治。生活废水依托当地居民已建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用于洒水降尘或者循环利用,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使用低噪设备,做好隔音降噪,尽量远离居住、学校等敏感区域,并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保障机械设备等正常运行,防止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得扰民。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弃方应集中堆放,及时运至市政指定弃渣场。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和植被恢复。
7、项目所涉及柏隆镇境内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建设内容,必须经依法取消保护区后,方可实施建设。
三、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环境监管人员,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避免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四、项目建设应当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五、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相关管理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旌阳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加强该项目的日常监管。 ...更多 | 2020-10-23 | 2099-12-31 |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 | 地方报送 | |
8 | 德环审批﹝2020﹞220号 |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绵远河(青衣江路大桥至钱塘江路大桥)生态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德阳市旌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绵远河(青衣江路大桥至钱塘江路大桥)生态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工程,位于旌阳区青衣江路大桥至钱塘江路大桥绵远河两岸。为了提高工程河段防洪能力,保证下游城区河段水景观及水生态的良性循环,对城区水景观的建设提高保证,为德阳市提供良好的绿色基础设施,带动城市经济综合可持续发展,树立德阳市在区域中的城市形象及城市品牌,你公司计划开展该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改建青衣江路大桥至钱塘江路大桥段约3.38km的堤防;并同步建设青衣江路
大桥至钱塘江路大桥绵远河两岸生态带,总用地面积50.10万平方米。其中堤防工程包括新建、改建青衣江路大桥至钱塘江路大桥段右岸堤防长度共计1.74km;新建、改建青衣江路大桥至钱塘江路大桥段左岸堤防长度共计1.64km。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设计,相应工程等级为III级。生态景观工程包括建设河道两侧景观飞廊、驿站、绿道及生态环境整治等,主要分为生态修复与景观功能提升两大部分,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景观种植和水生植物种植;景观功能提升工程包括:硬质铺装活动区域如景观飞廊、驿站等,服务型设施如厕所、管理用房、医疗卫生室等,并设置全长休闲骑游道和游憩步道,以及给排水管网、电力管网和电信管网设施。项目总投资84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万元。
工程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旌阳区发改局予以立项备案。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书(德规景观规条〔2020〕第001号),工程建设符合规划要求。
工程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建设单位的环境管理机构、人员等工作。落实环保设计合同,同步开展招标设计和技术施工设计,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之中。认真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二)工程应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方案,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采取工程措施和生态防治措施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治理标准和要求,尽可能减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泥浆、废水的处理处置,做好挡护措施,严禁污水、污泥等直排进入水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置,弃渣送指定地点堆存,严禁向水体排放或倾倒。落实地下水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
(四)落实工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土石方临时堆场应采用防尘布覆盖,严格做好防雨、防风等措施,并将土石方及时回填利用,堆放场地周围设置导流明渠,将雨水引导到沉淀池后循环使用。施工中应采取洒水降尘、遮盖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缓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五)施工期应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结束后应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植被恢复的成活率;植被恢复应注意生物多样性,尽量采用当地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六)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实行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等措施,敏感点附近的施工区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确保噪声不扰民。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明确责任,确保环境安全。建立、健全事故排放的应急措施,做好地下水、土壤的污染监控措施,细化程序,确保其合理、有效、可靠,满足环境安全要求。
三、工程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我局委托德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更多 | 2020-05-06 | 2099-12-31 |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 | 地方报送 | |
9 | ﹝2020﹞-70号 | 关于《绵远河(青衣江路大桥至钱塘江路大桥)生态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2020-04-22 | 2099-12-31 | 德阳市旌阳区行政审批局 | 地方报送 | |
10 | 德环审批﹝2020﹞150号 |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钱塘江路(天山路至秦岭山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承诺本)的批复 | 德阳市旌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钱塘江路(天山路至秦岭山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承诺本)(以下简称报告表)和报批承诺书已收悉。根据德阳显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污染治理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相应措施实施建设。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
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更多 | 2020-04-02 | 2099-12-31 |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 | 地方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