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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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9)陕03民终74号 | 上诉人 | - | 10 | 一、撤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2018)陕0304民初2122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宝鸡市聚鑫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J某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0元,均由被上诉人J某某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2-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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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陕西汉中鑫达物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西安伍雄置业有限公司,宝鸡市宏丰友联商贸有限公司,宝鸡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市聚鑫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陕西东岭诚泰贸易有限公司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2022-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