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7-07 | --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 2018-03-01 | 〔2018〕皖0207执339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
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3-07-07 |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342523000020304 | -- | 食品生产加工(山楂制品、农副产品深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 | 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皖02民再39号 | 被上诉人 | - | 538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上诉费53800元,由芜湖市天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3-30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皖0207民再1号 | 被告 | - | 6000000 | 一、撤销本院(2017)皖0207民初1071号民事判决;
二、原审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审原告芜湖市天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6000000元,并向原审原告芜湖市天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借款利息(以6000000元借款为基数,自2011年1月1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此后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审原告芜湖市天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原审案件受理费67430元,由原审被告Y某某负担,原审公告费560元,由原审原告芜湖市天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原审被告Y某某各负担2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17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皖02民申35号 | 被告 | - | -- | 本院认为,上海万兴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百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如下:
准许上海万兴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 ...更多 | 2018-12-03 |
4 | 合同纠纷 | (2018)皖0207执339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7)皖0207民初1071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8-13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皖0207民初1071号 | 被告 | 原告: 芜湖市天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杨阪钧,上海万兴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安徽元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2000000 | 一、被告安徽元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芜湖市天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6000000元,并向芜湖市天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借款利息(其中2500000元借款的利息应自2010年12月2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另2500000元借款的利息应自2010年12月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其余1000000元借款的利息应自2011年1月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上海万兴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中被告安徽元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欠原告芜湖市天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6000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芜湖市天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743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安徽元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0-30 |
6 | 劳动争议 | (2015)广执字第0152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2015)广民一初字第0109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5-10-21 |
7 | 劳动争议 | (2015)广民一初字第0109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安徽元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5257.36 | 一、被告安徽元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应返还原告Y某某垫付及代扣代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5257.36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全部付清。
二、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安徽元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7-08 |
8 | 其他 | (2013)广执字第01215-1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位于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建设北路106号安徽元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房屋、土地及附属物等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相关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5-05-27 |
9 | 其他 | (2015)广执字第0004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广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广劳人仲终字(2014)第218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5-03-27 |
10 | 劳动争议 | (2015)广执字第00049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广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广劳人仲终字(2014)第212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5-03-2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Y某某、上海万兴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安徽元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 2017-11-16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Y某某、上海万兴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安徽元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 2017-05-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皖0207民再1号 | 被申请人 | - |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 2019-05-22 |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芜湖天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上海万兴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安徽元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Y某某 |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 2017-08-17 | |
3 | -- | (2015)广民一初字第0109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安徽元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广德县人民法院 | 2015-07-06 | |
4 | 养老保险待遇纠纷 | (2015)广民一初字第0109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安徽元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广德市人民法院 | 2015-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