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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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渝0112民初24784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荣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杰筑劳务有限公司,F某某 | 431464 | 一、被告F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荣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租金215732元;二、被告F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荣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215732元为基数,从2021年2月27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重庆荣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459.46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F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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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渝0112民初24784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荣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杰筑劳务有限公司,F某某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22-0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