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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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廉洁规定并负有重要责任,情节严重 | 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 | -- | -- | 2020-11-05 | -- |
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处罚企业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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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廉洁规定并负有重要责任情节严重 | 暂停合作关系12个月 | 2020-11-05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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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雨人社特﹝2023﹞16号 | 同意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 高层管理、中层管理、高管助理、工程技术支持、研发人员、销售营销等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生产制造岗位实行以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更多 | 2023-09-01 | 2025-08-31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 | 空 | -- |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 -- | 2099-12-31 | 南京市商务局 | |
3 | ﹝雨税﹞许变准字﹝2021﹞第﹝2091﹞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你(单位)于2021年06月02日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1年06月02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2021-06-10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雨花台区税务局 | |
4 | 雨国税 许变更准字 〔2017〕 第665 号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11 月n 14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11 月n 14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南京市雨花台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
5 | (01000089)公司变更[2018]第02050015号 | -- | 企业名称: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099-12-31 |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6 | ﹝雨税﹞许变准字﹝2021﹞第﹝1504﹞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你(单位)于2021年05月06日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1年05月06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2021-05-06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雨花台区税务局 | |
7 | ﹝苏﹞JZ安许证字﹝2022﹞000490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准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准(首次申请) | 2022-01-21 | 2025-01-23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8 | (01000530)公司变更[2016]第06020008号 | -- | 企业名称: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099-12-31 |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9 | (01000089)公司变更[2018]第02070024号 | -- | 企业名称: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099-12-31 |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10 | ﹝01000576﹞公司备案﹝2022﹞第08040002号 | 公司备案 | 公司备案 | 2001-05-25 | 2099-12-31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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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苏0114民特42号 | 申请人 | - | -- | 申请人Z某某与申请人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经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2021)苏0114诉前调167号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21-01-28 |
2 | 名誉权纠纷 | (2019)苏01民终10747号 | 被上诉人 | - | 24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00元,由COMLAB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3-17 |
3 | 名誉权纠纷 | (2019)苏0114民初193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COMLAB(北京)通信系统设备有限公司 | 1 | 一、被告COMLAB(北京)通信系统设备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誉的侵害;
二、被告COMLAB(北京)通信系统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在《人民铁道报》刊登致歉声明,内容需经人民法院审定。若被告逾期不执行上述义务,本院将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书主要内容予以公布,其费用由被告COMLAB(北京)通信系统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三、被告COMLAB(北京)通信系统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偿还原告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
四、驳回原告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被告COMLAB(北京)通信系统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二份,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19-09-17 |
4 | 名誉权纠纷 | (2019)苏01民辖终33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9-04-18 |
5 | 其他 | (2018)苏0116民初6530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 | 被告中铁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07 |
6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18)苏0114民初3277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大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远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南京大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动撤诉处理 | 2018-09-12 |
7 | 合同纠纷 | (2017)京0108民初30077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翰嘉睿华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6373 | 一、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北京翰嘉睿华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费56373元;
二、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北京翰嘉睿华科技有限公司违约金(违约金自2017年3月8日起至实际付清服务费之日止,按每日7元计付);
三、驳回北京翰嘉睿华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16元,由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8-25 |
8 | 其他 | (2017)苏01民终1262号 | 其他 | - | -- | -- | 2017-04-25 |
9 | 合同纠纷 | (2016)苏0114民初506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红恒物流有限公司,南京其达物流有限公司 | 614169.58 | 一、被告南京红恒物流有限公司和南京其达物流有限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14169.58元;
二、驳回原告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857元,由被告南京红恒物流有限公司和南京其达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份,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0857元。(户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汉口路支行,账号:43×××18) ...更多 | 2017-01-13 |
10 | 其他 | (2015)雨板民初字第305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卓顺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G某某,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50840 | 一、被告L某某、G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南京卓顺贸易有限公司工程欠款375700元及违约金75140元;
二、驳回原告南京卓顺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63元,公告费560元,合计8623元,由被告L某某、G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8063元。(户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南京市鼓楼支行,账号:10×××76。) ...更多 | 2015-11-1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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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海罗纳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13-12-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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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苏0192民初12809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大长三角企业智库有限公司 |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1-30 | |
2 | -- | (2023)苏0192民初12809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大长三角企业智库有限公司 |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1-10 | |
3 | 劳动争议 | (2023)苏0114民初549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2023-09-04 | |
4 | 劳动争议 | (2023)苏0114民初549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2023-09-04 | |
5 | 劳动争议 | (2023)苏0114民初549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2023-09-04 | |
6 | 劳动争议 | (2023)苏0114民初4803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2023-07-26 | |
7 | 劳动争议 | (2023)苏0114民初4803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2023-07-26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苏0114民初2595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盛达通诚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2023-04-20 | |
9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1)苏01民终6396号 | 被告 | -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30 | |
1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1)苏01民终6396号 | 被告 | -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