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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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8-11-15 |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淇滨分局钜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更多 | 2019-02-20 |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淇滨分局钜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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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鹤环监表﹝2020﹞054号 | 环评批文 | 关于鹤壁市鹤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鹤壁耕德电子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0-06-03 | 2099-12-31 |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 |
2 | 鹤文广旅﹝2020﹞09号 | 鹤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勘探处理意见书 | 文物勘探处理意见 | 2020-05-15 | 2099-12-31 | 鹤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3 | 鹤环监表﹝2020﹞067号 | 环评批文 | 关于鹤壁市鹤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鹤淇产业集聚区电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0-06-19 | 2099-12-31 |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 |
4 | 鹤水许准字﹝2021﹞31号 | 关于对鹤淇产业集聚区电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 鹤淇产业集聚区电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申请 | 2021-08-16 | 2099-12-31 | 鹤壁市水利局 | |
5 | 鹤人防许准字﹝2024﹞5号 | 鹤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准予鹤淇产业集聚区电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 2024-01-19 | 2099-12-31 | 鹤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6 | 鹤气许准字〔2016〕第011号 | -- | 你单位报来的富士康鹤壁园区一期工程(A区)、A32餐厅工程、A51危废仓库工程防雷装置设计资料,经审核,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准予办理防雷装置施工手续。 ...更多 | -- | 2099-12-31 | 0 | |
7 | 鹤人防易核〔2017〕28号 | -- | 准予办理审批 | -- | -- | 鹤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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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0)豫0611民初3677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鹤壁市鹤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9922.79 | 一、被告鹤壁市鹤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H某某日常加班工资807.91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807.91元,未休年休假工资2019.8元,经济补偿金26287.17元;
二、驳回原告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鹤壁市鹤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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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鹤壁市鹤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