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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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距离树干一点五米范围内埋设影响树木生长的排水、供水、供气、电缆等各种管线或者挖掘坑道的违法行为。 | 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 | 7000 |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 2023-08-04 | 苏宁城执罚决202352号 | |
2 | 建设工程未经验线擅自施工案 | 罚款 | 3000 | 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局 | 2022-02-14 | 宁综法栖〔2021〕131201号 | |
3 | 未按规定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总包代发等制度 | 列入全省6月份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现予以通报。 | --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1-07-16 | 苏建函建管〔2021〕336号 | |
4 | 南京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于2019年12月占用江宁街道铜井社区土地建设南京市主城区应急水源综合泵站 ...更多 | 1、对其非法占用的22.46亩土地罚款人民币人民币26461元。2、没收其非法占用的22.46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更多 | 26461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1-07-02 | 宁规划资源江宁罚〔2021〕9号 | |
5 | 在地下文物埋藏区以外占地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未经考古调查、勘探进行工程建设 | 罚款人民币十五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150000 |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2020-08-17 | 〔宁〕文综罚字〔2020〕43号 | |
6 | 2016年10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线索:该单位在秦淮区建设的麒麟科技创新园再生水供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中的部分管道,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经调查取证,麒麟科技创新园再生水供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于2013年9月开工建设,总长约7.5千米,2015年1月建成。再生水主要为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提供河道补水及绿化浇灌用水。该工程中的沧麒西路段(石杨路—钟学路)3080米管道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属违 ...更多 | 罚款人民币玖拾伍万陆仟叁佰伍拾伍元整(¥ 956,355.00) | 956355 | 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18-05-08 | 宁城法总行决字〔2016〕第GH020号 | |
7 | 2015年08月19日15时左右,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执法人员在检查车辆时发现当事人所属的车辆苏A626C2(蓝)道路运输证年审逾期 ...更多 | 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1日内改正 | 1000 | 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 2015-08-19 | F〔2015〕01001102011号 | |
8 | 2015年01月14日16时左右,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运政大厅窗口年审时发现当事人所属苏A92275(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审逾期, ...更多 | 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1日内改正 | 1000 | 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 2015-01-14 | F〔2015〕01001100153号 | |
9 | 一、基本事实:接12345转办件,市民反映该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及建立劳动关系未依法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第十六条规定。 ...更多 | 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20000元,涉及1人,罚没1件 | 20000 | 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2-10-24 | 宁人社察案字〔2012〕第01366号 | |
10 | 一、基本事实:接12345转办件,市民反映该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其劳动报酬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更多 | -- | -- | 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1-10-19 | 宁人社察案字〔2011〕第0137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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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水许可﹝2023﹞25号 | 关于铁北污水系统管网排查-专项整治工程 (第二批)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本局提出铁北污水系统管网排查-专项整治工程(第二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局已依法受理(SJ20230407000001),经专家审查复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铁北污水系统管网排查-专项整治工程(第二批)位于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工程范围为铁北污水B片区栖霞大道以北区域,西至经五路、东到绕城高速、南至栖霞大道、北至长江,整治管道共涉及14条道路。工程总投资6121.66万元,占地面积1.64公顷,建设内容包括整治污水管道5.2千米,其中开挖更换污水管道约3.2千米,通过非开挖修复、机械清理等方式整治污水管道约2.0千米。工程挖方0.92万立方米,填方0.73万立方米,借方0.24万立方米,余方0.43万立方米。具体行政许可内容如下: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5%。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64公顷,项目建设区扰动地表面积为1.64公顷,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12.96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12.93吨。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临时沉沙池1座、临时排水沟80米、表土剥离0.27公顷、透水铺装0.02公顷、土地整治0.27公顷、景观绿化0.27公顷、防尘网苫盖0.67公顷等。 三、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85.0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7.19万元,植物措施投资54.0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91万元,独立费用17.12万元,基本预备费4.81万元。 四、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规〔2023〕1号)等文件精神,该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 3、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外购土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运送到合法的弃土场,并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 4、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栖霞区水务局应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 七、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等相关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八、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你单位未取得该项目工程的正式批准(核准)手续,或工程未有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更多 | 2023-04-07 | 2026-04-07 | 南京市水务局 | |
2 | 宁环表复【2017】47号 | -- | 为改善张王庙沟片区排水系统,拟建设污水管道工程,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幕府南路现状道路北侧下敷设管径D800污水管道,西接翠庭路交叉口现状D800污水管检查井,起点标高9.06,向东铺设至中央北路现状顶管工作井,终点标高3.46。D800污水管道总长约348m。同时,建设D400污水预留支管长约14m以及配套污水检查井。nn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所述进行建设。 ...更多 | -- | 2099-12-31 |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 |
3 | 320113201601270102 | -- | 公路三环西侧DN1600管线建设工程 | -- | 2099-12-31 |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
4 | 320114201709150102 | -- | 城东污水收集系统—花神大道污水管道连通工程 | -- | 2099-12-31 |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
5 | 宁环验【2016】94号 | -- | 经审查,你单位“ 南京市长江引水工程主干管网(主城-高淳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行政许可事项,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决定批准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专项验收。 ...更多 | -- | 2099-12-31 |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 |
6 | (秦国税)许准字2016年第(1266)号 | -- |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 | -- | 2099-12-31 | 南京市秦淮区国家税务局 | |
7 | (宁)气雷审字( 2016 )第 0126号 | --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 | 2099-12-31 | 南京市气象局 | |
8 | ﹝宁﹞卫﹝供水﹞许准延字﹝2022﹞0001号 | 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 | 准予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北水厂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 2022-03-16 | 2026-03-15 |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9 | 宁环表复【2018】31号 | -- | 项目位于栖霞区城北水厂内,建设内容包括扩建25万m3/日规模常规处理设施,新建50万m3/日规模深度处理及污泥处理设施,同步对现状构筑物进行拆除改建(造)及取水头部改造等。n根据《报告表》结论及栖霞区环保局预审意见,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并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述进行建设。 ...更多 | -- | 2099-02-28 |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 |
10 | 宁环表复【2018】7号 | -- | 项目位于鼓楼区幕府山畔下燕路北侧,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状市政供水的三座沉淀池和三座滤池,为新增的20万m3/d常规+深度处理及40万m3/d污泥处理工艺腾让土地;新增20万m3/d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形成20万m3/d规模市政供水常规处理工艺;对加药加氯系统进行改造,满足市政供水及冲洗供水药剂投加要求;新增20万m3/d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流程,活性炭滤池采用上向流,不设提升泵房;新增40万m3/d污泥处理流程,采用排泥池+斜管浓缩池+平衡池+脱水机房的工艺进行处理;新增华东供水应急救援中心大楼及保养基地。n根据环评报告,在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可行。 ...更多 | -- | 2099-02-28 |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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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苏0105民初50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1 被告: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3440 | 准许原告W某某1撤诉。
本案受理费136元,减半收取68元,由原告W某某1负担 ...更多 | 2021-02-09 |
2 | 合同纠纷 | (2020)苏01民终10717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X某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12-21 |
3 | 劳动争议 | (2020)苏0106民初9056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C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0-26 |
4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9)苏0114民初6808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05500 | 一、被告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X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600元;
二、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10元,鉴定费3000元合计5410元,由原告负担2410元,被告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0-13 |
5 | 合同纠纷 | (2020)苏0104民初5802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程X某某撤诉处理 | 2020-08-31 |
6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0)苏01民终4035号 | 上诉人 | - | 7364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641元,由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8-26 |
7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9)苏0114民初6597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204667 | 准许原告Y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4370元减半收取2185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 ...更多 | 2020-08-17 |
8 | 劳动争议 | (2020)苏0106民初4384号 | 被告 | 原告: 崔振荡 被告: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崔振荡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元,予以免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11 |
9 | 合同纠纷 | (2019)苏0104民初5807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南京市白下区川金楼火锅店,D某某懂 | 867495 | 一、被告X某某、南京市白下区川金楼火锅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金6021元、房屋占有使用费829462元、律师费32012元(给付时应抵扣被告X某某、南京市白下区川金楼火锅店支付的46700元及押金30000元);
二、被告D某某懂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222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900元,合计18122元,由原告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769元,被告X某某、南京市白下区川金楼火锅店、D某某懂负担1735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7-24 |
10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苏01民终1422号 | 被上诉人 | - | 13380.01 | 一、维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9)苏0106民初317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9)苏0106民初317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南京特和建设有限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Z某某损失13380.0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724元,由Z某某负担324元,南京特和建设有限公司负担400元;鉴定费2900元,由Z某某负担2320元,南京特和建设有限公司负担5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09元,由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7-1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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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供用水合同纠纷 | S某某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2016-04-20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撤销权纠纷 | 南京市江宁龙麟山庄养老院、L某某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2016-03-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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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0104民初4249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阿修电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4-05-24 | |
2 | -- | (2024)苏0104民初4249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阿修电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4-05-24 | |
3 | -- | (2024)苏0102民初2226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S某某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2024-05-16 | |
4 | -- | (2024)苏0102民初2226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S某某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2024-05-16 | |
5 | -- | (2023)苏0106民初20002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金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民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J某某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6 | -- | (2023)苏0106民初20002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金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J某某,南京民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7 | -- | (2023)苏0115民初20801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T某某,M某某,Y某某 被告: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2024-05-11 | |
8 | -- | (2023)苏0106民初20002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金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4-03-18 | |
9 | -- | (2023)苏0106民初20002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金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4-02-06 | |
10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3)苏0115民初20801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T某某,M某某,Y某某 被告: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2024-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