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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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7-01-25 | -- | |
2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普宁市人民法院 | 2016-01-18 | 〔2016〕粤5281执62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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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6)粤5281执225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06-09 |
2 | 其他 | (2016)粤5281执61号之四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12-09 |
3 | 合同纠纷 | (2016)粤5281执63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16)粤5281执63号案终结本次执行。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07-04 |
4 | 其他 | (2016)粤5281执62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一、查封被执行人H某某名下位于普宁市××街道××东××间××层的房产(证号:普池私××号);
二、查封被执行人C某某名下位于普宁市××住宅小区××楼西××号的房产(证号:××号);
三、查封被执行人H某某名下位于普宁市流沙市区环市××路西侧“××城”××区商住楼××东××西××号的房产(证号:普西私××号);
四、查封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6-06-14 |
5 | 申请保全案件 | (2015)揭普法立保字第21号 | 其他 | - | 2000000 | 查封被申请人H某某名下所有的财产,查封数额以200万元为限。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5-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