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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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贮存工业固体废物铜尾渣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经调查你公司在厂区二期用地东北角和西北角露天贮存约1万吨铜尾渣铜尾渣贮存场地呈不规则形状贮存场底部未硬化未采取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或其他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淋溶水直接排放至周边环境污染周边环境。 ...更多 | 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 80000 |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 2020-06-19 | 防环罚字〔2020〕18号 | |
2 | 我局于2020年5月6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贮存工业固体废物铜尾渣,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经调查,你公司在厂区二期用地东北角和西北角露天贮存约1万吨铜尾渣,铜尾渣贮存场地呈不规则形状,贮存场底部未硬化,未采取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或其他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淋溶水直接排放至周边环境,污染周边环境。 ...更多 | 现责令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违法堆放固体废物的行为,并于2020年6月20日前将露天堆放的固体废物转运至有“三防”措施的场地贮存。 ...更多 | -- | 广西防城港生态环境局 | 2020-05-25 | 防环责改字〔2020〕20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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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19﹞58号 | 关于广西菌海冶金建材有限公司金川冶炼固废铜渣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广西菌海冶金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广西菌海冶金建材有限公司金川冶炼固废铜渣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行政许可申请及提交的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定: 一、工程场地基本地震动参数,根据《年处理120万吨铜渣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提供的资料显示,工程场地类别Ⅱ类,本场地基本地震动参数见下表: 场地峰值加速度(g)特征周期(s) 多遇地震动 基本地震动0.050.35 罕遇地震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三条及《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有关规定,广西聚馨麦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麦芽(一期)项目建设工程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地面水平向峰值加速度为0.05g,设计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本工程应当按Ⅱ类参数进行抗震设防。 三、工程建设部门和设计部门应根据审批结果进行抗震设计和验算,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防城港市大数据行政审批局 2019年06月13日 ...更多 | 2019-06-13 | 2099-12-30 |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 |
2 | 2022/09/08-1-04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2022-09-08 | 2099-12-30 |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 |
3 | 2022/09/08-1-05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2022-09-08 | 2099-12-30 |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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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桂0602民初295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菌海冶金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浚恒商贸有限公司 | 647211.52 | 一、被告江苏浚恒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西菌海冶金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4159.14元;
二、被告江苏浚恒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西菌海冶金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运费553052.38元;
三、驳回原告广西菌海冶金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10422.12元,减半收取计5211.06元(原告广西菌海冶金建材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广西菌海冶金建材有限公司承担118.04元,被告江苏浚恒商贸有限公司承担5093.0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限届满后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0422.12元(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防城港分行营业室;账号:20×××13)。逾期不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06-04 |
2 |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 (2019)桂01民初1927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世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菌海冶金建材有限公司 | 4680000 | 驳回原告广西世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4240元,由原告广西世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受理费的数额根据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具体数额确定;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万象支行;账号:20×××77)。逾期不交纳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03-16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桂02民终4807号 | 被上诉人 | - | 1763111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668元(上诉人柳州市三钢矿业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柳州市三钢矿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1-27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桂0202民初2061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菌海冶金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柳州市三钢矿业有限公司 | 1763147.35 | 一、被告柳州市三钢矿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西菌海冶金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763147.35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该利息以尚欠货款1763147.3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从2019年7月1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货款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广西菌海冶金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10500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柳州市三钢矿业有限公司负担10285元,由原告广西菌海冶金建材有限公司自行负担21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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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桂0181民初2524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菌海冶金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金鲤水泥有限公司 | 横州市人民法院 | 2022-09-16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桂0181民初2524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菌海冶金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金鲤水泥有限公司 | 横州市人民法院 | 2022-08-05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桂0602民初295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菌海冶金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浚恒商贸有限公司 |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2020-05-12 | |
4 |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 (2019)桂01民初1927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世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菌海冶金建材有限公司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9-17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桂0202民初2061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菌海冶金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柳州市三钢矿业有限公司 |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 2019-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