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空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8 月n 31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8 月n 31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
2 | ﹝01150902-1﹞公司﹝2023﹞第01090001号 | 公司 | 公司 | 1993-09-28 | 2099-12-31 |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 |
3 | 宁经国税 许受字 〔2017〕 第910 号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8 月n 31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8 月n 31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
4 | 宁经国税 许准字 〔2017〕 第982 号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8 月n 31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8 月n 31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5)江宁开民初字第457号 | 被告 | 原告: 瀚海翠庭业主委员会 被告: 江苏金色家园房地产有限公司,江苏天泰建设有限公司 | 104000 | 驳回原告瀚海翠庭业主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2380元,由原告瀚海翠庭业主委员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南京市鼓楼支行,账号:101××76)。 ...更多 | 2016-03-23 |
2 | 合同纠纷 | (2016)苏0115民初1925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点对点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天泰建设有限公司 | 82000 | 驳回原告南京点对点广告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25元,由原告点对点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南京市鼓楼支行,账号:101××76)。 ...更多 | 2016-03-03 |
3 | 其他 | (2015)宁民终字第05910号 | 其他 | - | -- | -- | 2016-02-23 |
4 | 合同纠纷 | (2015)鼓商初字第1295号 | 被告 |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被告: L某某,江苏天泰建设有限公司 | 662302.93 | 一、被告L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借款本金313749.12元、截至2015年11月4日的利息(含罚息、复利)18553.81元,并继续支付自2015年11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及复利(按上述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
二、如被告L某某未履行上述(一)项债务,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有权对被告L某某购买的南京市江宁区开发区XX大道62号XX苑03幢617室房产在债权数额33万元范围内进行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房屋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三、被告江苏天泰建设有限公司对被告L某某的上述(一)项债务在(二)项不足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至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领取他项权证书之日止,并在向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就其实际清偿部分向被告L某某追偿。
如二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166元、保全费222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8986元,由被告L某某、江苏天泰建设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11-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苏0115民初5535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圣知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天泰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天泰建设有限公司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2 | -- | (2024)苏0115民初5535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圣知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天泰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天泰建设有限公司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5)鼓商初字第01295号 | 被告 |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被告: L某某,江苏天泰建设有限公司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15-11-06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宁民终字第05910号 | 上诉人 | -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11-03 | |
5 | 合同纠纷 | (2015)江宁开民初字第00457号 | 被告 | 原告: 瀚海翠庭业主委员会 被告: 江苏天泰建设有限公司,江苏金色家园房地产有限公司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2015-09-16 |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3)江宁民初字第0296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S某某 被告: P某某,江苏天泰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2014-01-02 |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3)江宁民初字第0296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S某某 被告: P某某,江苏天泰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2014-01-02 | |
8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13)宁民终字第03589号 | 被上诉人 | -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3-11-06 | |
9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13)江宁开民初字第0064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L某某 被告: 江苏天泰建设有限公司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2013-08-14 | |
1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3)江宁民初字第01822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江苏天泰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2013-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