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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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1281执4073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作出的(2021)苏1281民初7078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车辆、工资、拆迁补偿款等财产的,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时效期间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更多 | 2022-03-03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1281民初7078号之一 | 申请人 | - | 250000 | 解除对被申请人S某某银行存款25万元的冻结或其他等额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10-09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1281民初7078号 | 申请人 | - | 250000 | 冻结被申请人S某某银行存款25万元或查封被申请人的其他等额财产。
保全费1770元由申请人江苏鑫格调护栏科技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8-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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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1281民初7078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鑫格调护栏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2021-10-09 |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9)苏1012民初4048号 | 被告 | 原告: 扬州市艾利克斯涂装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鑫格调护栏科技有限公司 |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