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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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市维护建设税欠税35595.54元,增值税欠税470828.16元,企业所得税欠税40689.9元 | -- | -- |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上党税务所 | 2023-04-10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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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丹徒国税许准〔2016〕71号 | -- | 你(单位)于2016-01-25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我机关已经于2016-01-25受理。经审查,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许可。 ...更多 | -- | -- |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国家税务局 | |
2 | ﹝11210340﹞分公司变更﹝2020﹞第11040002号 | 分公司变更 | 分公司变更 | 2014-12-18 | 2099-12-31 | 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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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苏11执复25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复议申请人Z某某的复议申请,维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2019)苏1102执异8号执行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05-07 |
2 | 合同纠纷 | (2017)苏1112民初1466号 | 被告 | 原告: 丹徒区辛丰骋石钢构件厂 被告: F某某,南京尊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 40000 | 一、被告F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丹徒区辛丰骋石钢构件厂工程保证金40000元及利息(从2016年5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25元,公告费700元,合计2125元,由原告负担625元,被告F某某负担1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相应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1-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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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1111诉前调595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南京尊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镇江市食品有限公司 |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3-12 | |
2 | -- | (2024)苏1111诉前调595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南京尊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镇江市食品有限公司 |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3-12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苏1111民初2167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宏联建筑配套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尊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尊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镇江市食品有限公司 |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2021-09-27 | |
4 | 定作合同纠纷 | (2017)苏1112民初1466号 | 被告 | 原告: 丹徒区辛丰聘石钢构件厂 被告: F某某,南京尊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 2017-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