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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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照规定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 扣罚款5万元 | 50000 |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涉县分局 | 2020-11-06 | 涉环罚〔2020〕110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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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冀0426执507号 | 其他 | - | -- | 责令你/你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申请人履行(2018)冀0426民初95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2)负担案件受理费元,其他诉讼费用元,申请执行费12400元。
上述款项汇至本院下列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涉县支行
主账户户名:涉县人民法院
子账户账号:62×××63 ...更多 | 2019-04-02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冀04民终3839号 | 被上诉人 | - | 2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由河北新圆旭包装装潢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8-16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2261号 | 上诉人 | - | 3174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061元,由上诉人河北纵驰汽车挡圈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12-16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2261号 | 上诉人 | - | 3174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061元,由上诉人河北纵驰汽车挡圈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12-15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涉民初字第01603号 | 原告 | 原告: 河北纵驰汽车挡圈有限公司 被告: 兴化市润扬机械配件厂 | 138800 | 准许原告河北纵驰汽车挡圈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76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5-11-16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浦民二(商)初字第2742号 | 原告 | 原告: 河北纵驰汽车挡圈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文丽五金有限公司,C某某 | 317400 | 驳回原告河北纵驰汽车挡圈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061元,减半收取计3,030.50元,由原告河北纵驰汽车挡圈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9-28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浦民二(商)初字第2742号 | 原告 | 原告: 河北纵驰汽车挡圈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文丽五金有限公司,C某某 | 317400 | 驳回原告河北纵驰汽车挡圈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061元,减半收取计3,030.50元,由原告河北纵驰汽车挡圈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9-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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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冀0426民初958号 | 原告 | 原告: 河北纵驰汽车挡圈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新圆旭包装装潢有限公司 | 涉县人民法院 | 2018-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