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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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彭山区彭溪河河道改造项目。 |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贰仟柒佰壹拾元零伍角(132710.5元)。 | 132710 | 眉山市彭山区环境保护局 | 2018-02-12 | 川环法彭环行处罚字〔2017〕87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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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11403-20180129-004122 |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 | 2018-01-29 | 彭山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2 | 眉建初审[2018]87号 | -- | 国家和省、市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 -- | 2099-12-31 |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511422202112290102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道路长度:217.108M,宽度:24M | 2021-12-28 | 2021-12-28 | 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用字第511403202400002号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彭祖新城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 2024-01-08 | 2027-01-07 | 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5 | 511403-20180124-031758 | -- | 东山绿游步道(东山道路整治)项目 | -- | 2018-01-24 | 眉山市彭山区环境保护局 | |
6 | 眉彭水函﹝2023﹞94号 | 关于《天眉乐高速公路TJ3标段砂石加工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准予许可 | 2023-05-08 | 2099-05-08 | 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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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川1403执215号 | 其他 | - | -- | 现通知如下: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2020)川1403执215号案件执行完毕 ...更多 | 2020-06-09 |
2 | 其他 | (2018)川14民终1293号 | 被上诉人 | - | 6194434.4 | 一、维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2018)川1403民初668号民事判决第二、三、四项即“驳回原告四川彭山明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诉讼请求。”、“驳回原告四川彭山明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眉山市彭山区城乡规划中心的诉讼请求。”、“驳回原告四川彭山明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变更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2018)川1403民初66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被告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四川彭山明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2449934.40元。”为“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四川彭山明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3744500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6756元,由四川明坤房地产公司负担12707元,由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404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451元,由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12-18 |
3 | 其他 | (2018)川民申3850号 | 被告 | - | -- | 驳回眉山市彭山区金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18-10-18 |
4 | 其他 | (2018)川1403民初668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彭山明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眉山市彭山区城乡规划中心,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449934.4 | 一、被告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四川彭山明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2449934.40元。
二、驳回原告四川彭山明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四川彭山明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眉山市彭山区城乡规划中心的诉讼请求。
四、驳回原告四川彭山明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756元,由原告四川彭山明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2707元,由被告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4049元。被告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部分原告已垫交,其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9-19 |
5 | 其他 | (2018)川14民终127号 | 被告 | - | 6104378.59 | 一、维持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2017)川1403民初232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驳回四川互助映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变更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2017)川1403民初232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眉山市彭山区金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向四川互助映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357129.54元,并支付利息(以工程款本金2158469.36元为基数,从2016年6月2日始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进行计算。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为“眉山市彭山区金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向四川互助映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747249.05元,并支付利息(以工程款本金2158469.36元为基数,从2016年6月2日始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进行计算。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四川互助映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4887元,由四川互助映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7540元,眉山市彭山区金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734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3657元,由四川互助映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366元,眉山市彭山区金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029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5-16 |
6 | 其他 | (2017)川1403民初2320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互助映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眉山市彭山区金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3357129.54 | 一、被告眉山市彭山区金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向原告四川互助映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357129.54元,并支付利息(以工程款本金2158469.36元为基数,从2016年6月2日始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进行计算。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四川互助映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四川互助映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887元(原告已垫付),由原告负担5052元,被告眉山市彭山区金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9835元,由被告负担的受理费随上述应付工程款一并向原告给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2-11 |
7 | 其他 | (2016)川1403民初1961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彭山彭铁仓储有限公司 被告: 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5160 | 准予原告四川彭山彭铁仓储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929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6-12-2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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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Z某某、成华区瑞丽装饰设计中心 |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2023-12-21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Z某某、Z某某、成华区瑞丽装饰设计中心、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2023-05-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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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川01民终4395号 | 其他 | 原告: 海南元正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被告: Z某某,Z某某,成华区瑞丽装饰设计中心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6-13 | |
2 | -- | (2024)川01民终4395号 | 其他 | 原告: 海南元正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被告: Z某某,成华区瑞丽装饰设计中心,Z某某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6-13 | |
3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3)川0104民初6783号 | 第三人 | 原告: 海南元正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被告: Z某某,Z某某,成华区瑞丽装饰设计中心 |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2023-10-25 | |
4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3)川0104民初6783号 | 第三人 | 原告: 海南元正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被告: Z某某,Z某某,成华区瑞丽装饰设计中心 |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2023-07-10 | |
5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3)川0104民初6783号 | 第三人 | 原告: 海南元正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被告: Z某某,Z某某,成华区瑞丽装饰设计中心 |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2023-07-10 | |
6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3)川0104民初6783号 | 第三人 | 原告: 海南元正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被告: Z某某,Z某某,成华区瑞丽装饰设计中心 |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2023-05-11 | |
7 | 其他 | (2018)川1403民初668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彭山明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眉山市彭山区城乡规划局,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彭山区交通建设投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彭山县人民法院 | 2018-05-15 | |
8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8)川14民终127号 | 被告 | 原告: 眉山市彭山区金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彭山区金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四川互助映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1-30 | |
9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川14民终862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彭山彭铁仓储有限公司 被告: 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8-31 | |
1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7)川1403民初940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被告: 眉山市彭山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 | 2017-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