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翰实业有限公司

吊销,未注销
华南
孙军
91450100MA5L722A3H
5000万元人民币
-
南宁市洪胜路5号丽汇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综合楼1207-25号房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行政处罚11条,经营异常4条,裁判文书14条,法院公告2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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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11 历史 1 >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4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14

法院公告 2

开庭公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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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经营异常
--
--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07-05
--
2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经营异常
--
--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07-06
--
3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经营异常
--
--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0-07-08
--
4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其他
--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019-04-17
〔2019〕桂0105执1368号
5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其他
--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019-04-17
〔2019〕桂0105执1348号
6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其他
--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019-04-17
〔2019〕桂0105执1362号
7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其他
--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019-04-17
〔2019〕桂0105执1347号
8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其他
--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019-04-17
〔2019〕桂0105执1363号
9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其他
--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019-04-17
〔2019〕桂0105执1366号
10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其他
--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019-04-17
〔2019〕桂0105执1365号
序号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列入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移出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1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2022-07-05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
2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2021-07-06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
3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2020-07-08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
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2019-07-02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2022-07-11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裁判文书 14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18)桂0107行初247号
第三人
原告:
孙军
被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10000
驳回原告S某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S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在上诉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账号:20×××28。网银转账先选古城支行,再在备注栏注明竹溪支行)。逾期未预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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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3
2
其他
(2018)桂0107行初238号
第三人
原告:
孙军
被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10000
驳回原告S某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S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在上诉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账号:20×××28。网银转账先选古城支行,再在备注栏注明竹溪支行)。逾期未预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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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3
3
其他
(2019)桂0105执1364号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原不具备执行条件的财产现已具备执行条件的,可就尚未实现的债权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提出恢复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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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1
4
其他
(2019)桂0105执1365号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原不具备执行条件的财产现已具备执行条件的,可就尚未实现的债权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提出恢复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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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1
5
其他
(2019)桂0105执1363号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原不具备执行条件的财产现已具备执行条件的,可就尚未实现的债权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提出恢复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2019-10-31
6
劳动争议
(2019)桂0105执异78号
被执行人
-
20000
追加中铁华翰实业有限公司为(2019)桂0105执1364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中铁华翰实业有限公司在××万元的范围内,对广西华翰实业有限公司向H某某所负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追加S某某为(2019)桂0105执1364号案件的被执行人,S某某在××万元的范围内,对广西华翰实业有限公司向H某某所负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被申请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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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30
7
劳动争议
(2019)桂0105执异75号
被执行人
-
20000
追加中铁华翰实业有限公司为(2019)桂0105执1348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中铁华翰实业有限公司在××万元的范围内,对广西华翰实业有限公司向L某某所负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追加S某某为(2019)桂0105执1348号案件的被执行人,S某某在××万元的范围内,对广西华翰实业有限公司向L某某所负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被申请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更多
2019-08-30
8
劳动争议
(2019)桂0105执异80号
被执行人
-
20000
追加中铁华翰实业有限公司为(2019)桂0105执1366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中铁华翰实业有限公司在××万元的范围内,对广西华翰实业有限公司向F某某所负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追加S某某为(2019)桂0105执1366号案件的被执行人,S某某在××万元的范围内,对广西华翰实业有限公司向F某某所负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被申请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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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30
9
劳动争议
(2019)桂0105执异77号
被执行人
-
20000
追加中铁华翰实业有限公司为(2019)桂0105执1363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中铁华翰实业有限公司在××万元的范围内,对广西华翰实业有限公司向Z某某所负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追加S某某为(2019)桂0105执1363号案件的被执行人,S某某在××万元的范围内,对广西华翰实业有限公司向Z某某所负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被申请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更多
2019-08-30
10
劳动争议
(2019)桂0105执异79号
被执行人
-
20000
追加中铁华翰实业有限公司为(2019)桂0105执1365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中铁华翰实业有限公司在××万元的范围内,对广西华翰实业有限公司向H某某所负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追加S某某为(2019)桂0105执1365号案件的被执行人,S某某在××万元的范围内,对广西华翰实业有限公司向H某某所负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被申请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更多
2019-08-30

法院公告 2

-
序号
公告类型
案由
当事人
公告法院
公告时间
操作
1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工商行政登记
广西华翰实业有限公司、中铁华翰实业有限公司、H某某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019-02-26
2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工商行政登记
广西华翰实业有限公司、中铁华翰实业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0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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