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19)苏行申1627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H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20-10-22 |
2 | 其他 | (2018)苏02行终114号 | 第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H某某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7-05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4)澄徐商初字第0185号 | 原告 | 原告: 无锡建仪仪器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13840 | 准许原告无锡建仪仪器机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46元减半收取73元(无锡建仪仪器机械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无锡建仪仪器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4-09-24 |
4 | 其他 | (2014)临兰商保字第913号 | 原告 | 原告: 无锡建仪仪器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13840 | 准许原告无锡建仪仪器机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46元减半收取73元(无锡建仪仪器机械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无锡建仪仪器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4-09-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 (2018)苏02行终114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建仪仪器机械有限公司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5-10 | |
2 |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行政确认 | (2017)苏0213行初202号 | 第三人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无锡市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2017-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