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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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闽0502行初161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省骏熙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0000 | 驳回原告福建省骏熙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福建省骏熙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0-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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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处罚 | (2020)闽0502行初161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省骏熙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