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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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1年7月27日,乐清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复查发现浙江天展电气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这1项隐患逾期未改正,违法事实清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当事人浙江天展电气有限公司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该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缴款:(1)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或手机下载APP(浙里办),首页-公共支付-按缴款单号;(2)支付宝扫描纸质缴款单底部二维码缴款;(3)凭缴款单号,前往各银行网点柜台或自助缴款机(工行、建行、中信、农行、农商、邮储);(4)打开支付宝-城市服务-政务-公共支付-按缴款单号。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乐清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8月24日 ...更多 | -- |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 | 2021-08-24 | 乐应急罚字〔2021〕第20001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