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同创新智慧水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京津冀华北民营企业
孟少卿
91110108MA01BK8C18
1401万元人民币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一十层C-1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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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 1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0

信用中国 1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91110108MA01BK8C18
新标准
营业执照
北京协同创新智慧水务有限公司
2018-04-20
2099-12-31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劳动争议
(2021)京0108民初49505号
其他
-
849203.73
一、中自控(北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协同创新智慧水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W某某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22日工资差额743768.01元;二、中自控(北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协同创新智慧水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W某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05435.7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中自控(北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协同创新智慧水务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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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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