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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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农工商总公司的集体土地1675平方米,建设厂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更多 | 1、没收在非法占用1675平方米(2.51亩)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处以非法占用1675平方米(2.51亩)土地每平方米24元罚款,合计人民币40200元(大写:肆万零贰佰元整)。 ...更多 | -- |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 -- | 京国土朝阳分局罚字〔2013〕第9号 | |
2 | 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 警告 | -- |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 -- | 朝123968181030 | |
3 | 单位未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 | 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 -- | 朝阳支队 | -- | 公(交朝)禁字〔2012〕第1183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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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5)西民(商)初字第10542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朝政汽车修理厂 被告: 北京禾绿回转寿司饮食有限公司 | 15600 | 驳回原告北京朝政汽车修理厂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九十元,由原告北京朝政汽车修理厂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行:工行西直门支行,账号:×××,收款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并注明案件承办人姓名],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6-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