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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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12-02 | 经营范围变更 | (一)贯彻执行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有关土地征收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二)按计划依法对全区的土地和房屋实施征收,发布征收调查公告和征收决定;下达各镇(街)年度征收任务,并做好监督指导管理工作;指导征收实施单位办理征收项目前期手续、 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起草并下达补偿决定书、申请司法强拆等业务工作;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三) 组织审核和申报省重点项目及其年度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 组织编制辖区内省重点项目年度投资任务并对其进行责任分解; 监督检查辖区内省市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落实情况,跟踪协调服务重点项目推进。(四)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棚户区(城中村) 改造工作,编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年度计划,协调筹措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资金,协调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五)开展区级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指导和督促各镇依法开展镇域范围内的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六)根据市国土局下达的征地任务,统筹做好我区集体土地征收的组织、协调、实施、监督和管理 | 协助做好临时用地审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协作做好全区的土地和房屋实施征收;协助指导征收实施单位办理征收项目前期手续、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协助编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年度计划,协助做好筹措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资金,协助处理棚改工作各类问题;协助做好全区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协助统筹全区集体土地征收的组织、协调、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2 | 2019-12-02 | 企业名称变更 | 海口市龙华区房屋征收局(海口市龙华区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海口市龙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海口市龙华区土地管理办公室〕 | 海口市龙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
3 | 2019-12-02 | 其他变更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 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