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峰峰平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京津冀华北民营企业
石磊
91130406791396194E
504万元人民币
-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滏阳东路88号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土地交易1项。展开
  • 商机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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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交易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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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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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4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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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4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合同纠纷
(2021)冀0406民初79号
原告
原告:
邯郸市峰峰平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谷建国
478333.33
准许邯郸市峰峰平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475.0元,减半收取计4237.5元,由原告邯郸市峰峰平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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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
2
侵权责任纠纷
(2019)冀0406民初703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邯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邯郸市峰峰平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永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G某某,L某某
76783.07
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W某某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76783.07元; 二、被告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阳市永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G某某对上述赔偿数额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W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59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1462元、被告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阳市永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G某某、L某某负担169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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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3
3
其他
(2018)冀0406民初1268号
被告
原告:
C某某
被告:
广州樱花电器实业有限公司,S某某,邯郸市峰峰平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08050
准许原告C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461元,减半收取1230.5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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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8
4
买卖合同纠纷
(2018)京0114民初9055号
被告
原告:
中国航发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邯郸市峰峰平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准许原告中国航发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中国航发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更多
2018-08-16

开庭公告 3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原告:
邯郸市峰峰平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G某某
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2021-04-02
2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邯郸市峰峰平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2019-09-17
3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2019)冀0406民初703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邯郸市峰峰平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L某某,G某某,邯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2019-09-1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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