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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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调解协议如下:
一、 被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于本调解书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最迟不超过2022年1月10日)向原告广州市联晟建材有限公司支付汇票款100万元。
二、 原告广州市联晟建材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由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4 460元,减半收取7 230元,由被告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负担,于本调解书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最迟不超过2022年1月10日)向原告支付。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 --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4-03 | 〔2021〕赣0103民初10919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 南昌县人民法院 | 2023-03-02 | 〔2022〕赣0121民初4992号 | |
3 | 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正盛太古港商业城B地块商业综合2号楼在销售期间存在售后包租的违法行为 | 处罚人民币叁万元整 | 30000 |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1-06 | 洪住建罚决字〔2022〕第197号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请求执行人民币135212.7元 | --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2-09-15 | 〔2022〕赣01民终2571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请求执行人民币315684225.17元 | --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2-07-06 | 〔2022〕赣0113民初5084号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一、被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于本调解书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最迟不超过2022年3月15日)向原告江西恒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汇票款50万元。
二、原告江西恒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由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8 886元,减半收取4 443元,由被告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负担,于本调解书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最迟不超过2022年3月15日)向原告支付。 ...更多 | --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2-05-07 | 〔2022〕赣0103民初1323号 | |
7 | “正盛太古港商业城A地块2-b#办公楼”为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于2017年12月1日取得由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的房屋用途性质为:写字楼,该楼盘于2017年底开始销售。当事人在销售楼盘过程中进行了以下宣传:1、当事人于2017年10月份制作宣传单和样板房在楼盘售楼部宣传,在其印刷的写有“寓见王府井LOFT买一层享两层”的户型图的右下角整层平面图下写有“LOFT公寓整层平面分布图”,并按照酒店公寓模式制作了样板房等内容;2、当事人在标题为“城心跃变领寓 涌动财富热浪”的宣传单中宣传“国内首家规模最大‘室内情景式冰雪世界’”、“江西首家最具规模‘儿童体验乐园’”、“临洪城路约600米长全省第一‘高端品牌旗舰街’”、“全省最极致视听‘万达寰映影院’”、“江西规模最大‘星空深夜食堂’”、“全省空间尺度最大纵深负一至七层购物中心”和“酒店式公寓”等内容 ...更多 | 根据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7年12月01日核发的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显示“正盛太古港商业城A地块2-b#办公楼”的房屋用途性质为“写字楼”,虽然南昌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下发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我市非住宅去库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洪府发[2016]6号)的文件允许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已出让未开工、在建未售、建成未售等非住宅项目调整转型,但当事人并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用途性质变更手续。当事人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用途和性质仍为“写字楼”情况下,仍将“LOFT公寓整层平面分布图”宣传单对外发放,向到店人宣传其销售的房屋为“LOFT”公寓,并按照酒店公寓模式制作了样板房引导到店人群参观体验,向看房者展示并宣传其销售的写字楼为“LO FT”公寓。虽然该宣传单内容字体较小,未作突出使用,但其作为广告宣传内容的一部分,特别是当事人单独制作装修样板房,以实物媒介向到店人员进行展示宣传,其广告宣传效应更显突出。且当事人在标题为“城心跃变领寓 涌动财富热浪”的宣传单中宣传有“酒店式公寓”内容,与其在南昌新闻网http:// www.ncnews.com.cn/ xx/fc/fcyw/201712/t2017 1206_1117622. html上报道的标题为“正盛太古港约35-55㎡LOFT公寓,全城开抢”的内容一致,这些内容起到了实际的宣传作用,故该广告宣传内容与其销售“正盛太古港商业城A地块2-b#办公楼”商业写字楼的用途和性质不相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五)项“?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当事人在标题为“城心跃变领寓 涌动财富热浪”宣传单宣传中有六处使用“最大”、“最具规模”、“全省第一”等绝对化用语,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之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行为。2019年8月5日,我局向当事人调查其制作“LOFT公寓整层平面分布图”宣传单和样板房的费用以及制作“城心跃变领寓 涌动财富热浪”宣传单的费用时,当事人仅提供了2张制作宣传单费用的发票,金额为12208元,未提供制作样板房费用的发票。2020年3月18日,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青市监广限提字[2020]1号),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制作样板房费用凭证,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样板房制作费用凭证,其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 ...更多 | -- | 南昌市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7-27 | 洪青市监广处罚〔2019〕3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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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23)赣0103执1754号 | 2023-04-03 | (2021)赣0103民初10919号法律文书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赣0121执603号 | 2023-03-02 | (2022)赣0121民初4992号 | 南昌县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赣0113执7383号 | 2022-09-15 | (2022)赣01民终2571号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赣0113执恢1091号 | 2022-07-22 | (2022)赣0113民初5084号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赣0113执5211号 | 2022-07-06 | (2022)赣0113民初5084号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赣0103执3563号 | 2022-05-07 | (2022)赣0103民初1323号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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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1443 | (2024)赣0104执932号 |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4-04-08 |
2 | 569147 | (2024)赣0113执3787号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3 | 558022 | (2024)赣0113执3443号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3-21 |
4 | 281128 | (2024)赣0103执1286号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3-18 |
5 | 6200 | (2024)赣0104执543号 |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4-02-19 |
6 | 149761 | (2024)赣0113执2017号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2-06 |
7 | 699279 | (2024)赣0104执恢25号 |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4-01-10 |
8 | 370220 | (2024)赣0104执恢28号 |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4-01-10 |
9 | 372932 | (2024)赣0104执恢29号 |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4-01-10 |
10 | 992609 | (2024)赣0113执524号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1-09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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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洪园许【2018】36号 | -- |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 | -- | 南昌市园林绿化局 | |
2 | 113601000145106189-FWHSZJGYSJD-012019100533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正盛太古港商业城A地块2#楼 | 2019-10-24 | 2099-12-31 |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 |
3 | 360100-000909003000-XK-002-012019120104 | 南昌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正盛太古港商业城A地块 - 7#楼 | 2019-12-03 | 2099-12-31 |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 |
4 | 暂缺 | -- | 准予许可 | -- | 2099-12-30 |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5 | 360100-000201017000-XK-017-012019100525 | 条件核实合格意见单 | 正盛太古港商业城A地块5号楼 | 2019-10-15 | 2099-12-31 | 南昌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处 | |
6 | 360100-000201017000-XK-017-012019100387 | 条件核实合格意见单 | 正盛太古港商业城B地块商业综合1#楼 | 2019-10-14 | 2099-12-31 | 南昌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处 | |
7 | 青环审批〔2017〕3号 | -- | 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供的建设地址、性质、规模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 | -- | 2099-12-31 | 南昌市青云谱区环境保护局 | |
8 | 360100-000201017000-XK-015-012019070071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正盛太古港商业城A地块 | 2019-07-08 | 2099-12-31 |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 |
9 | 360100-000201017000-XK-017-012019100530 | 条件核实合格意见单 | 正盛太古港商业城A地块2#楼 | 2019-10-15 | 2099-12-31 | 南昌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处 | |
10 | (2018)洪房预售证第0047号 | -- | 你单位的正盛太古港商业城A地块4-a#商业。经我局审核,符合商品房预售许可要求,准予预售。 | -- | 2099-12-31 |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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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沪0104民初9220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被告: 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 | 准许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免予收取。 ...更多 | 2023-05-10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2)京0491执1041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仍然享有尚未实现的债权及相关程序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申请执行人可随时持本裁定及相关证据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2-09 |
3 | 其他 | (2022)京0491执异62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异议人Z某某的异议成立;二、中止对位于青云谱区洪城路158号正盛太古港商业城A地块8#商业楼208室的房屋的执行。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2-10-26 |
4 | 其他 | (2022)京0106执8135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1)京0106民初35235号法律文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保留申请执行人的权利,被执行人应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申请执行人可随时持本裁定及相关证据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0-20 |
5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粤01民终25456号 | 被上诉人 | - | 80000 |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3民初1541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上诉人广州市夜空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设计费8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上诉人广州市夜空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90元,由上诉人广州市夜空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00元、被上诉人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负担89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980元,由上诉人广州市夜空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00元、被上诉人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78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7-21 |
6 | 其他 | (2021)赣0104执2192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3-22 |
7 | 其他 | (2021)赣0104执2208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3-22 |
8 | 票据纠纷 | (2021)京0106民初35235号之二 | 其他 | - | 505000 | 解除冻结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505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3-14 |
9 | 合同纠纷 | (2022)赣0104民初48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聚达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2944282 | 一、被告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江西聚达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佣金人民币2944282元及相应利息(以2213744元为基数,按照2022年1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支付自2021年10月23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730538元为基数,按照2022年1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支付自2022年1月7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江西聚达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2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382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
6
司负担20230元,原告江西聚达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负担1370元;依法退还原告江西聚达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受理费166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2-22 |
10 | 合同纠纷 | (2022)赣0104民初40号 | 被告 | 原告: 南昌昌南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16000000 | 一、解除原告南昌昌南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被告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南昌昌南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返还购房款1600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16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自2021年6月3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南昌昌南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
6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423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542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负担35211.5元;依法退还原告南昌昌南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另一半受理费30211.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2-1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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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2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L某某;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4-25 | |
3 | 送达公告 | 借款合同纠纷 | 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W某某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3-27 | |
4 | 送达公告 | 借款合同纠纷 | C某某,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3-27 | |
5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贷纠纷 | 江西汇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C某某,L某某,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江西汇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浩瀚正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1 | |
6 | 送达公告 | 执行异议纠纷 | 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江西浩瀚正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1 | |
7 | 送达公告 | 执行复议纠纷 | 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11 | |
8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L某某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3-01 | |
9 | 送达公告 | 执行异议 | L某某,C某某,L某某,江西康盛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2-23 | |
10 | 送达公告 | 借款合同纠纷 | S某某,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2-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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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赣0113民初5241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6-17 | |
2 | -- | (2024)赣01民初149号 | 其他 | 原告: L某某 被告: H某某,H某某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13 | |
3 | -- | (2024)赣0113民初1808号 | 被告 | 原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被告: L某某,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4-18 | |
4 | -- | (2024)赣0104民初918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X某某,H某某,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4-04-16 | |
5 | -- | (2024)赣0104民初932号 | 被告 | 原告: 九江众鑫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4-04-15 | |
6 | -- | (2024)赣0104民初932号 | 被告 | 原告: 九江众鑫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4-04-15 | |
7 | -- | (2024)赣0104民初773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中青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4-04-07 | |
8 | -- | (2024)赣0104民初773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中青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4-04-07 | |
9 | -- | (2024)赣0103民初187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胜利支行 被告: 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C某某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3-27 | |
10 | -- | (2024)赣0104民初47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江西正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江西金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江西康盛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4-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