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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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冀0634民初2543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T某某,曲阳县卓航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 | 193254.29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F某某99000元。
二、被告T某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F某某94254.29元。
(上述案款履行,可当事人间自行给付,或汇入曲阳县人民法院账户,账户名称:曲阳县人民法院,账号:5055××××000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曲阳县支行)。
三、驳回原告F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41元(已减半收取),由F某某负担64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负担1064元,T某某负担1013元。(上述诉讼费负担,直接汇入曲阳县人民法院诉讼费账户,账户名称:曲阳县人民法院,账号:5055××××6866,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曲阳县支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03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冀0634民初2545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T某某,曲阳县卓航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 | 198378.24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J某某101000元。
二、被告T某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J某某97378.24元。
(上述案款履行,可当事人间自行给付,或汇入曲阳县人民法院账户,账户名称:曲阳县人民法院,账号:5055××××000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曲阳县支行。)
三、驳回原告J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28元(已减半收取),由J某某负担127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负担1070元,T某某负担1031元。(上述诉讼费负担,直接汇入曲阳县人民法院诉讼费账户,账户名称:曲阳县人民法院,账号:5055××××6866,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曲阳县支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22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鲁1728民初288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T某某,曲阳县卓航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 | -- | 准许原告L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 2021-07-23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冀0627民初1669号之二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S某某,新乐市瑞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曲阳县卓航运输有限公司 | 80000 | 准许原告W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计900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已交纳) ...更多 | 2019-10-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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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冀06民终10945号 | 被上诉人 | - |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08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冀06民终10945号 | 被上诉人 | - |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08 |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冀0683民初2750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W某某 被告: D某某,曲阳县卓航运输有限公司,W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W某某,中洲汽车服务河北有限公司 | 安国市人民法院 | 2021-12-28 |